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你好,私人借款,写借条好还是借款合同好呢?
首先我解释一点:借条从法律上来说,性质就是借款合同,只不过因为大家看多了银行借款合同,就认为借条和借款合同不同。借条就是简单的借款合同。
那么如何写借条呢?
借条是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书面凭证,因此,要使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条必须具备要求。有几点必须注意:
1、明确的借款人(借款方:债务人)和贷款人(出借方:债权人),双方姓名一定要准确,不能用小名、别名、曾用名。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
2、明确的金额,必要时要有大写。
3、明确的借款期限(可以不写)。
4、利息约定:以不超过月利率3%为原则。
5、是否需要担保人。
6、借款日期。
7、借款用途。
8、借款支付方式(可不写,但当面支付现金的,要求出具收条,银行或微信转帐的,要保留支付凭证) 。
总之,借条只有符合要求,在万一发生纠纷时,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活中,少不了借钱或被借,一不小心被别人钻了借条的漏洞。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千万不可混为一谈!
那么,生活中我们该怎么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又该如何区分借条和欠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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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之间借贷在生活中可能是难以避免的,无论是经济条件一般的工薪家庭,还是那些比较富裕的企业主,都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民间借款既然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民间借贷合法吗?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只要借贷者用的是自己的资金借贷就是合法的,如果使用别人的资金就有可能违法。因此,借贷时一定要以自有资金,这一点很重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活动只是要是符合出资规定的即自有资金发放的民间借贷活动,是受法律保护的。
同样的问题是:民间借贷应该收取利息呢?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民间相互借贷当然可以是无偿的即不支付利息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即收取一定的利息。可以在借贷合同或者借据上列明借贷的利率,这样的借贷合同或者借据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在借贷合同或者借据上没有列明借贷的利率,则一般认为借贷行为中不收取利息。
其次,民间借贷如果借贷双方自愿约定年利率60%,这样的约定合法吗?借贷合同有效吗?
民间借贷虽然可以有偿借贷即收取一定的利息,那么在订立借贷合同或者订立借据时当事人双方就应该就利率的高低做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是也明确规定必须严禁高利贷。
什么情况下被列入高利贷行列呢?
一是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年化24%以内的利率是合法的,合同自然是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是如何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年化36%以上的利率,那么超过36%的年化利率部分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上面说的民间借贷双方自愿约定60%的年利率,无论是不是双方自愿超过36%的部分都是无效的,都是不合法的,当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三,如果民间借贷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高利贷,那么借贷合同有效吗?如果借贷合同无效借款还用还款吗?
前面已经说过,民间借贷只要是以自有资金进行借贷是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中收取的利息行为也是法律允许的,同样的如果是在年化利率24%以内的本金和利息部分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如果借贷利率超过36%则属于高利贷行为,这样的借贷行为是违法的,那么如果借贷利率超过36%借贷合同有效吗?
因此,在法律意义上,民间借贷签订的高利贷合同一般被认定是无效合同,也就是说,高利贷合同应该认定为无效合同。
如果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借款需要偿还吗?
一是即使借贷合同由于高利贷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借贷的本金仍然受法律保护。
二是虽然高利贷借贷合同属于无效借贷合同,但是法律规定的内的借贷利率仍然受到保护,法律规定内的借款利息也仍然是需要给付的。
当然借款人如果要求已经支付借款利率超过36%的利息部分,法律上也会支持放贷人偿还已经支付的超过36%利率的利息,而且也可以要求在以后拒绝支付超过36%的借款利率。
只要不是高利贷平台,本人刷脸、签字就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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