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应该是不能了,你说的是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应该是不需要再起诉了吧。对于法律常识不了解,你可以直接 上律师吧 询问。
中院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后,如果不服,可到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到检察院申请抗诉。
1、一裁终局的案件,裁决书做出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你当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只要没有超过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当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一裁终局的裁决书,被裁定驳回的,是终审裁定,不能再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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