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遗弃妻子和孩子怎么报警_丈夫遗弃妻子属于犯罪行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9:51:14 人阅读
导读:丈夫遗弃妻子不属于犯罪行为,如果遗弃到危险境地,导致妻子身体受到伤害或者生命受到威胁,应该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应该还是道德层面的问题。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

丈夫遗弃妻子不属于犯罪行为,如果遗弃到危险境地,导致妻子身体受到伤害或者生命受到威胁,应该是违法的。 一般情况下,应该还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大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算遗弃罪。

因为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扶养的义务的。

对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困境,应该承担责任。

走了就走了呗,不幸的婚姻还不如没有,孩子你想要就要,不想要的话就给她,这样的女人你还找她干什么?没有她你过不下去了?

千万不要是挽留一个变心的人,不合脚的鞋子,捡回来继续在穿着,还是一样的不合脚,只有离不起的婚,没有离不了的婚,一个人也能够过,甚至你还会过得更好,不用再为她牵肠挂肚,也不用再为她祈福平安,她的喜怒哀乐跟你毫无关联,她的生老病死你也毫无责任担当,有些东西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印度有4句极具灵性的话。

无论你遇见谁,她都是对的人!

无论事情在什么时候发生和结束,都是在对的时间,

如果事与愿为,请相信这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你今天吃的苦受的伤担的责忍的痛流的泪,以后都会变成光,照亮你的路!

抛弃一切幻想,让自己忙起来,把自己的心思转移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使自己独立起来,只有经济上的独立,才有生活得独立和人格的独立,让自己坚强起来,爱情或婚姻它只是人生的一部分,若干年后,你我他她都一抔黄土!人握拳来撒手而去,就是一个得到和失去一个循环的过程!

哦,对了,把标题中的“老婆”改写成“孩子妈”吧!

谢邀:

首先说明一点,女人能抛弃三个孩子走了,肯定不是单单女人的问题,女人都是恋家恋孩子的,大多家庭矛盾时女人都是为了孩子一忍再忍。男人有一点点希望,女人也不会舍弃孩子一走了知。这种情况男人只能吃苦受累多挣钱,把三个孩子扶养成人,但要好好教育孩子们,不能给他们负面影响,更不能有任何不良爱好,把怨气散在孩子们身上,如果你有爱对孩子们,等过去这段艰苦岁月,孩子们也正常长大成人,你会比他们的妈妈幸福。前几天刚看过一篇文章,一个孩子把姥姥杀害了,原因是孩子母亲离开了他父子俩,他的父亲每每生活不幸,把负面的东西归结孩子他姥姥,使孩子对姥姥产生怨恨,孩子接受的负能量太多,坑害了孩子。希望你在孩子没有妈妈爱的生活中,能把孩子们教育好,让其身心健康成长,后半生你的命运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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