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有用吗_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有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7:11:13 人阅读
导读:主持公正的第三方。感谢邀请!医疗事故鉴定和人体损伤鉴定不是一回事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鉴定医疗行为有没有违规、有没有过失;如果有,过失与患者的损害之间是不是存...

主持公正的第三方。

感谢邀请!

医疗事故鉴定和人体损伤鉴定不是一回事儿。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鉴定医疗行为有没有违规、有没有过失;如果有,过失与患者的损害之间是不是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过失在其中占多大比例。

而人体损伤鉴定是鉴定伤情的,属于司法鉴定。

要求医疗事故鉴定,那应该是损害已经存在的,比如疾病损害、比如伤残、甚至死亡。要求鉴定是为了确定这些损害是不是由于医疗行为不当造成的。各级医疗事故,都是有具体标准的。

一般来说,患方之所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往往是由于对诊疗结果不满意,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有质疑、不认同、不同意而提出的。

因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主要的是鉴定患者的不良后果是不是由于医方不当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也就是判断是不是由于不当的医疗行为这个原因,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即确定因果关系。只有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并且和患者的人身损害存在着因果关系,才有可能判断为医疗事故。

由于患者是因为患有疾病才去就诊治疗的,疾病本身就有不良后果;而医疗本身又是高风险行为,无论药物或手术,都存在发生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可能;疾病的进展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即使完全正确的医疗行为,也有可能发生不良后果。

所以,在医疗事故鉴定时,首先要看医疗行为有没有违规,有没有过失。如果没有违规或过失,就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果存在违规或过失,那就要看是不是和患者最终的不良后果有关(因果关系),如果无关,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或者虽然医疗行为有过失,但是没有明显的不良后果,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在判定医方存在不当的医疗行为、并且和患者的不良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后,还要看医疗行为在患者的不良后果中起的作用大小,最后来判断医方的责任。

人体损伤鉴定属于司法鉴定。早先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是不参加司法鉴定的,但是由于医学的专业技术性比较强,所以现在司法鉴定也引入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参与。

需要提醒患方的几件事。

如果是死亡患者,家属对于医院的诊疗有质疑,那应该在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取得病理结果。虽然这一点患方往往不太接受,但因为病理诊断是金标准,而医生是根据临床诊断的。如果没有病理诊断,那就只能依据临床诊断了。

如果对临床诊疗有质疑,可以要求封存病历,防止医生修改病历。但是,完成病历记录是有一定时间要求的,抢救记录等是可以后补的。因为不可能要求医生在抢救的同时记病历,其他病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写完的,这些在医疗常规上都是有明确要求的。

另外,患者就诊时,一定要如实反映病情,告知医生既往疾病、诊疗情况及服药,以减少医疗风险。

(图片来源于网络)

发生了医疗事故,是医调委调解还是起诉比较好?哪种解决对患者更有利?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事情不大,双方争议不多,建议调解。这样的话速度快,节省时间精力和诉讼费用。

如果事情复杂,双方争议大难以调和,没办法只能诉讼。但是诉讼费钱费力,拖延时间长,对证据要求高。

总之调解还是诉讼,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以上回答供参考。

什么样才算医疗事故?

一、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以下四级算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如何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作为在临床一线工作了三十多年的医生,体会是工作上安全第一,千万不能冒险,你冒险拼命抢救病人,如果结果家属不满意,回头来找你的医疗缺陷,很多的,实在是没有医疗技术上的缺陷,至少你事前和患者家属沟通欠好,交流欠好。你也是有责任的。如果效果满意,尽管这些抢救的日子,你晚上经常因为这个病人睡不着,那也是应该的,你的职责所在。何苦呢?

有用,需说医院给出的认定是医疗事故,但死者家人如有疑惑不信任相关部门给出的认定,就要提出司法鉴定,以抚疑心。

本人认为:依据相关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是:医疗过错、因果关系等项目。你说的医疗事故鉴定,就是对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事实认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