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允许实测面积误差多少_建筑面积允许误差是多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21:56:05 人阅读
导读:实测和预测的面积误差应该在3%以内,也就是说100平米的房子在实测以后面积不能低于97平米或者不能高于103平米,对于面积不超过3%的情况来说,一般都在房产合同...

实测和预测的面积误差应该在3%以内,也就是说100平米的房子在实测以后面积不能低于97平米或者不能高于103平米,对于面积不超过3%的情况来说,一般都在房产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对于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购房者需要按照原价补齐房款,对于面积低于建筑面积的,开发商需要按照原价赔偿房款。

对于面积误差超过3%的情况来说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购房者都有权利退房,并且开发商要在1个月内办理退款手续并支付利息。如果购房者不退房的,面积大于3%的情况下,购房者只需要补齐3%的面积房款,其余面积由开发商承担。对于面积小于3%的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按照原价赔偿3%以内的部分,然后再以双倍的价格赔偿3%以外的部分。

允许房屋面积测量误差为3%以内。

一般是3%以内的,属于正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扩展资料:

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

面积计算执行标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2-22发布,2000-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房屋丈量方法

(1). 丈量整幢房屋的四周边长。(2). 逐户逐间丈量房屋室内边长(以内墙面为准)、墙体厚度,读数取至0.01米。

误差不能超过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权归买受人。法律顾问称,若因为补交面积差价款,远超出消费者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理论上就违背了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权利,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

提问者问的这个问题比较宽泛,下面我就我知晓的角度来回答一下,如有错误或不妥之处请包涵。

一般期房才有面积误差一说。建筑这种商品比较特殊,不会因为出现面积误差就不合格一说。我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有详细规定。其中要注意计算方法和面积测量的合法性(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局的结果,自己测量是没有意义的)。

遇到这种问题应该是想如何解决。根据规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买房人有权退房。但是退房不是最好选择。购房合同里也会有相关规定。最终还是要协商,有合同约定:就按合同,没合同约定就按国家的部门规章。

买房是大事,花费的资金也多。还是要组团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根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放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样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含),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放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大允许误差为3%,且项目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累计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

(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

(二)总建筑面积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3%;

(三)总建筑面积5000―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四)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

(五)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按累计计算,且允许误差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二、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商品房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与实测面积允许误差3%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预售有关面积误差约定: 误差允许的比例为3%,在3%以内 超出部分,业主是要按照价格补钱给开发商。但是大于3%的话,3%以内的面积需要补交钱,超出3%的部分就算是开发商赠送,不计入房价。实测面积小于预测面积的界定也是3%,在3%以内,开发商退还少去部分的房款,如果少过3%的话业主就有权利退房,当然也可以协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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