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9_人身伤害伤残赔偿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6:02:46 人阅读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一)造成一般人身伤害(未达伤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一般80元一天。【须有医生开具疾病证明书,医嘱留陪人法院才认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50元一天。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二十四条)

【须有医院出具病历或出院记录或疾病证明书上注明有医院建议需要加强营养的,法院方会支持】

(二)、造成残疾的赔偿金:

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150元一天)、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外,还可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方法:评定为伤残一级,按全额赔偿;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作为赔偿系数。一级伤残系数为100%,二级伤残系数一般为90%,三级伤残系数为80%,四级伤残系数为70%,五级伤残系数为60%,六级伤残系数为50%,七级为40%,八级为30%,九级为20%,十级为10%。

达到伤残等级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实说实话,就算给我100000一天我也觉得一点都不高,甚至不愿意接受。

难道你们想因为无辜冤情导致被关进监狱,然后在牢里住一个十年八年,然后出来就和社会脱节,还背上一个坐过牢的名声。

中国现在很多冤假错案被翻案,确实很多人拿到了赔偿,甚至高达几百万。可是你们想过他们失去了什么没有。

(1)他们的青春全部献给了牢房,出来已经人到中年;

(2)他们的身体在牢房导致疾病很多,出来都少年白发;

(3)他们甚至错过自己父母去世,不能参加葬礼,出来再也没有父母;

(4)他们错判之后,妻离子散,再也回不到从前,出来之后孤身一人;

(5)他们告别社会,重新踏入可是社会已经告别了他们,出来之后手机都不会用;

(6)……

多少冤假错案出来的人,拿到了我们看似很多的钱财。可是最后闹得兄弟反目,甚至被亲戚朋友以及新找的女朋友骗的一分钱不剩,以至于过得比以前更惨。


所以国家赔偿多少其实不是最重要的,我们希望的是减少冤家错案的产生。法律应当在初次判案时就尽可能的公证,给每一个嫌疑人确凿的证据,而不是仅仅为了结案。

无意之中看到这个题目,我也只是看到这个题目简单唠叨两句。

如果和我意见差不多的,可以点赞支持一下。

峰哥和大家分享,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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