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_如何成立分公司?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6:33:38 人阅读
导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时设立分公司。有些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的其他地方,设立其他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机构,这就可以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时设立分公司。有些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的其他地方,设立其他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机构,这就可以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资产属于总公司,管理人员都由总公司聘任,不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但是,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一个重要经营机构,为了便于对分公司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作为一个重要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有两种: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分公司涉及到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过批准的事项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5、总公司章程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7、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10、其它所需材料二、注册分公司流程1、分公司名称核准2、办理营业执照3、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

必须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备案。

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按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控股子公司的名称经母公司同意后,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字号或商号,但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全名称。

可以注册,分公司是非法人机构,所以是没有注册资金的,分公司没有股东只有一个负责人,分公司的税务可以申请由总公司进行核算也可以申请分公司独立核算。

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为该公司的分公司进行登记: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 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 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只要进行简单的登记和办理相关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不受到注册资本限制。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了部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法律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情况外,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已经没有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设立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一些工本、刻章、手续等费用,建议您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流程以及手续等费用问题。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第二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具体流程如下:  一、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企业名称核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第二、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处,去刻公章、财务章。  第三、审批程序:  第一领取申请表  第二缴费  第三数据录入及传输  第四省中心核准赋码  第五数据处理  第六制证、制卡第七发证、发卡 第四、审批时限: 承诺单开出起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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