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申诉再审就是归审监庭管,它不同意了你想该怎么办?重新整理申诉材料再重新申诉,必须有新的能否定前审判结果的证据材料。申诉的理由有无罪或者罪名不符,或者量刑过重等。要想改变二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的,基本上否定了前审判结果,何谈容易。且未经上诉经二审的案件是不许申诉的,服一审判决还要申诉吗?如果有好的申诉材料的可找检察院的刑罚执行部门,就是过去的监所检察部门。杭州叔侄在新疆服刑案就是监所部门的张彪受理成功的。你可在网上搜索到。
你好, 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 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凭证据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厅申诉, 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同样驳回, 此案的司法程序终结。仍然不服怎么办,是不是就不可以继续申诉了呢, 也不是, 要申诉就得要新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有“对申诉应当重新审判的法定情形"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应当重新审判; 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有新的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有新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与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或者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等情况, 就可以申诉重新审判。否则最高法和最高检不予理睬, 该案只能依法息诉。
先向一审法院申诉,若被驳回后再逐级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可在法院驳回后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或者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也是逐级进行。
从理论上讲,最高法的层级是最高的,其驳回申诉的裁定也是最终的。但,我国法律强调事实求是和有错必纠,因此只要找到的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最高法是可以再申诉立案的,只是你如何去说服最高法申诉厅。
1、《驳回申诉通知书》是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可以再提起申诉。
2、建议你采取信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是常态,一般不会改变判决或者裁定。除非有非常过硬的新证据或者其他情形,可以改变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二者是不一样的,有着本质区别。
驳回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程序,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认为其不符合条件所发出的告知文书。
驳回裁定书是指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法律程序问题,经审查后认为事实或者理由不符合条件,依法做出的不能支持的裁判结果。
二者有以下区别:
1.用处不同
驳回通知书一般在相关法律程序中,对申请的事项不能支持,起到通知的作用。如:驳回申诉通知书。
驳回裁定书是针对法律事实,依照相关法律,就程序问题对诉求做出的不予支持的结果。如:驳回起诉裁定书、驳回再审裁定书、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
2.法律效力不同
驳回通知书是普通效力,只起告知作用。
驳回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权利不同
接到驳回通知书后,申请人知晓就行,无法律权利。
对驳回裁定书可以有不同的法律权利。有的可以上诉,如驳回起诉裁定书;有的不可以上诉,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如驳回再审裁定书;有的可以复议,如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
‘’可以告丶应该告!‘’
依我之见:‘’可以控告‘’一一但不是提问者所说‘’再起诉‘’,而是通过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诉再审‘’程序来纠正错误;‘’应该控告‘’一一通过控告督促有关部门启动刑事错案追责程序追究造假司法人员的相应法律责任,以清除个别‘’害群之马‘’。
一,从提问者叙述案件情形来看本案一审丶二审生效刑事判决均是采用了虚假证据所作出的判决,即以假证据为依据作出的生效判决。
依据假证作出的假判决,怎么办?
依我之见:对于刑事生效判决只要有证据证明确系裁判错误,当事人均可以依法向原审法院丶二审法院丶同级检察院以及上级丶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再审,由上述机关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来纠正因‘’假证据‘’所作的错误判决。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据以作出的判决的证据证明系虚假丶伪造的应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为此,刑事诉讼法规定:
A,相应规定判决的当事人丶法定代理人丶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原审人民法院丶二审或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丶上级至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再审的请求;
B,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相对应的人民检察院丶上一级检察院丶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来纠正错误判决;
C,由最高人民法院丶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全国各地方法院所作出,以及上级检察院针对下一级法院的诸如本案例所述‘’一审丶二审生效判决是依据虚假证据‘’依法抗诉,通过撤销原判决并启动再审程序来纠正错误;
D,同理,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依当事人申请以‘’院长发现本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提请审判委员会裁定撤销生效判决另组合议庭再审此案‘’的审到监督程序来纠正错误。
二,既然一审丶二审刑事判决是据以虚假证据所作出的,如果是刑事判决即当事人(自诉案件),或侦查机关伪造证据或刑讯逼供、诱供非法取得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其伪造证据提起刑事诉讼的,应通过上述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误,并启动刑事错案追责程序依法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玩忽职守丶徇私枉法丶滥用职权犯罪的刑事责任,通过追究个别‘’害群之马‘’的刑事责任以纯洁司机队伍。
如同我题头所说‘’可以告‘’,也应大胆地告,才能纠正错误,才能打击、制裁诉讼活动中的造假者,才能正本清源。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