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_婚姻期间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如何分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6:03:15 人阅读
导读: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结婚前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买房屋的全部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已经完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己方的全部义务。虽然该房屋实际交付和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结婚后,这只是售房方单方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婚前以个人积蓄购房,婚后办理产权证,房屋所有权性质并没有改变。因此,该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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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的前提是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分为两种情况:1.男方单独所有;2.夫妻共同所有。


男方单独所有:

1.首先,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全部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全部各自所有。双方没有书面约定的或约定不清的,为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确定。

即下列财产为个人所有:1.一方在婚前所有的财产;2.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有的生活用品;5.其他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其他为婚后共同财产。

2.房屋的产权

若男方用个人所有的财产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为男方财产不进行分割;

若男方用个人所有的财产交纳首付款,用婚姻财产偿还贷款。在离婚时,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可就房屋升值部分及偿还银行贷款部分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诉讼分割时一般一人一半。


综上,在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首先需要确定房屋的出资情况,来确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则为夫妻共同所有。

谢谢邀请。

夫妻以共同财产购房,房产证在一方名下,该房屋权属如何认定呢?一般理解,只要是夫妻婚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哪一方名下,应认定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那么就以双方书面约定为准,认定房屋权属。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就按婚姻法有关规定认定。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也有一方在结婚后,用自己婚前财产购买房屋而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那么是不是就能认定为个人财产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是由一方婚前资金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反之,一方婚前抵押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房贷,房屋权属应认定为婚前财产,而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双方不幸离婚,房屋按权属分配,一方投入的资金,由得到房屋一方找补另一方的差价。比如男方婚前抵押贷款买的房,婚后偿还清了贷款,离婚时,房屋权属归男方,男方应找补女方房贷资金。

您好!这个问题分为四种情况:

1、如果是在婚姻期间,由单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并且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名下,那么属于单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2、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由单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同样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3、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约定双方对于这个房产的份额分配,那么则按照书面约定的确认两人份额,离婚后,双方均可以争取房屋产权,获得产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补偿另外一方。

4、其他情况,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按一人一半分割,双方均可以争取房屋产权,获得产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补偿另外一方。

第一,如果婚内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产权情况是怎么样的?

以下都是在没有其他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所总结的:

1、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2、一方用个人财产首付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补偿另一方婚内还贷部分和对应的产房增值部分。

3、双方用个人财产共同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离婚后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4、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登记在任一方名下,不管是全款还是贷款,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按一人一半分割,双方均可以争取房屋产权,获得产权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补偿另外一方。

第二,但是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在离婚分割时会特别处理:

1、如果婚内一方存在过失、或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孩子,或离婚后有一方没有固定住所,那么在分割时会略有倾斜。

2、如果房产还在贷款中,离婚分割时贷款还未还清,那么通常房屋的产权会判给贷款一方,并补偿另外一方婚内协助还贷部分和对应的房产升值部分。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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