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公司的要求合理,但是前提是公司得向你支付补贴,补贴规定是不低于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如果12个月平均工资30%没有达到你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得按最低工资发放。
我举个例子,拿上海为例,上海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2420元,要是你前面12个月平均工资是是每个月8000元的话,按30%计算的话那么公司就得支付你2400元,但2400元低于2420二十元,那么公司最后得支付你2420元,要是你平均工资一万的话按30%来计算,那么公司就得支付你3000元!
如果公司不按这个标准按月支付的话,你可以拒绝签订,或者拒绝执行,在职场上我们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很多公司就是喜欢这样,能省一点就省点。
这种合同,我认为其实并不能保障所谓的机密,这样做的行为其实就是在约束员工不要辞职,一般来说需要签这样协议的人基本上都是人才,公司自然舍不得,所以只能通过这种协议来让人才不要辞职,最后实在留不住了,只能抱着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么也不能为他人所用,试想一下,即使你能力再强,经过一年半载的时间没有做了,能力肯定会下降了,等那个时候公司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我以前上班,也遇到过这样的事,老板本想让我签,但是我拿出条告诉他,要我签可以,别说签一年(当时要我签一年),签十年都可以。但是得按规定给我支付补贴,结果老板是个法盲,知道还需要补偿时,瞬间说那不签了,这下我就纠结了,老板怎么就不签了呢。
总结:同行竞业协议是受劳动法保障的,但是公司得向你支付补贴,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就可以拒绝,当然如达成协议了,是受法律保护的,如你违反了也是要受到相应的责任的。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个人观点谢谢你的阅读,希望阅读完可以给我点赞加关注,职场上遇到的事可以向我咨询。
根据面对的企业不同,以及企业实质目的不同,这个问题有两个解决办法:
第一种办法: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内容是重点。
这种办法适应于公司有默认的潜规则,或者为了降低公司主动裁员的离职率,目的为了拿到地方政府的失业金返还补贴。
举例:个别地方(比如北京)为了稳就业,规定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员工离职不高于规定的离职率(指单位主动裁员造成的离职,员工个人提出离职不统计,北京2019年好像是5.9%),政府可以返还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金。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拿到政府返还的失业金,即使是裁员,也会让员工在离职原因上写个人主动辞职,同时给予经济补偿金。
如果题主遇到的是这种情况,如果你不想与公司纠缠下去耽误时间与精力,可以与公司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的核心内容有如下两点:
1、 员工承诺解除劳动关系是员工个人主动辞职;
2、 企业承诺给予员工N+1补偿,或者叫离职补贴。
这个协议既保证了员工利益,又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其实算是员工帮了企业一个忙。
第二种办法:不同意签订主动离职协议书
很多不良、不道德的企业为了不给员工补偿,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故意先给员工口头承诺,骗取员工签订不利于员工的书面协议。最后即使员工发现上当受骗,但是因为自己签署了协议,导致自己无论仲裁和法院起诉,都大概率没有胜诉的希望。
如果题主遇到的企业是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如下办法:
一、 不要主动提出辞职,不要写个人主动离职。
个人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单位出现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任意一条款。
所以,如果你写个人主动离职,在法律层面,一般是没有离职补偿金的。无论单位如何劝说你,你都别上当!
二、 注意搜集公司违法的证据事实,为将来的仲裁和法院起诉做准备
搜集证据包括不限于文字材料、领导及HR与你谈话的录音录像证据、你的工资卡工资停发时间、社保停发时间等。
三、去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包括可能的法院起诉
1、有了充分的证据,你就去单位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单位违法事实;
2、 如果单位不认可劳动仲裁结果或者拒不执行,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了。
与本问答相关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节选)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后总结一下:
1、 不写个人主动离职;
2、 及时收集证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可能的劳动仲裁和法院开庭做准备;
3、相信法律的力量,任何口头承诺都不如法律可信!
不知你双方签的是什么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
无论什么合同,都应按合同上条款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巜合同法》执行。如你发觉合同,有欺骗,胁迫,不可能履行的条款;可以单方面提起异议,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如你单方面中止合同,首先提前通知甲方(乙方),根据合同条款,违约的,违约职任、违约金赔偿。不可一走了只,那要涉及违约法律职任。
以上只供参考,具体带合同咨询一下律师。
公司让解除劳动合同跟第三方签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再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是合法的。 劳动者可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离职合同必须要祥细说明?并根据解除合同前后有依据证明原因方可为证据;
员工离职时并不是必须签离职协议书,但是单位需要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