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了有录音_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怎样反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2:29:45 人阅读
导读:1.你和谁达成的口头协议?这个人是医院的法人代表吗?2.录音里能识别对方身份吗?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

1.你和谁达成的口头协议?这个人是医院的法人代表吗?

2.录音里能识别对方身份吗?

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效力”。

2、据此,录音资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可作为证据使用。

3、具体而言,以下三种私自录音,有可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1.一方当事人偷录,对方当事人虽不同意,但无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场并证实私录过程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 2.被录音者虽不知道秘密录制,但结束后知悉并表示同意的,可以作为证据予以采信;3.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认定其效力。

拓展资料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我看到你说的借条标的还是40万元,是说后面换过借条吗?那问题应该不大,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永远记得,打官司最终结果是法官判的。

不是对方否认法官就不能判。

如果只要对方否认,法官就不能判,那还打官司干嘛?

而法官判决案件,并不是说所有事实都百分之百都有证据才能判。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是法官认为事实高度可能存在就可以认定了,这个高度可能每个法官认定的标准都不一样。可能有的认为90%的可能性才能认定,有的认为80%的可能性才能认定,但绝不会是100%才能认定——那是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

就你这个案子来说,如果后面换过条子,而之前像你说的每个月固定时间还利息,对还款时间和金额有证据证明的话(银行汇款记录或者微信转账记录),任何一个常人都会认为约定了利息的,也可以认定约定的利率。绝大多数,甚至可以说100%的法官都会支持你的利息要求的。

当然,如果没有换条子,可能会有少部分法官会认为利息证据不够。但从还利息时间和金额,如果再综合你和借款人之间关系,法庭陈述的高度盖然性的话,绝大多数法官还是应该可以认定你们是约定了利息的这个事实。如果你当初预扣了利息的话,也就是支付是扣过一个月的利息,只给了396000元,那估计法官有更大的可能判你胜诉。

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证据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合同可以书面或者口头。但是从实践角度讲,如何去证明口头协议是个难题。目前你只能通过录音、微信聊天等其他手段补充证据,以证明你们当时如何约定报酬。无法私下协商的,起诉老板。


当然起诉前,要先搞清楚你和老板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这一点由于提问并不清楚,就不展开了。


借着这个问题,我想说点关于证据意识的事情。


用户:律师,我把钱借给朋友,当时给的现金,也没有借条,现在对方不承认借钱,还把我拉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求你给我支个招!


律师:想办法补救证据,证明他的确欠你钱,如果没有证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你只能吃一堑长一智。


用户:他现在不理我,法律就是这样不公平的么?骗子逍遥法外,老实人吃苦头,你们就是这样服务老百姓的么?


这是一起 真实 的咨询案例。


用户自认遭受极大的不公,以至于迁怒于律师。他幻想中,律师该是电视剧中的包青天,怒目一瞪,谁黑水白就水落石出。又或者是电影里的九品芝麻官,巧舌如簧三两伎俩让恶人自现原形


可惜,我们没能满足他的幻想。


法治文明的一个重要进步,便是重视证据。没有证据,便无谈诉求。为什么说讲究证据是进步?


的确,证据提高了我们的维权成本,但是它同样大幅减小了你我被诬陷的风险。两者权衡,远远利大于弊。更重要的是,固定证据是每个人都可以作为的。只要我们养成证据意识,那么证据不仅不会成为我们维权路上的绊脚石,而恰恰是最好的武器


既然证据这么重要,那就让小编简单讲讲一些证据常识吧!


法律上讲,证据有三性。


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在一场诉讼中,审判长会让原被告双方围绕证据三性展开辩论。



什么是客观真实性?


简单来说,证据必须是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首先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伪造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于下列两种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其次,证据需要客观性。


举个例子,王三声称,昨夜做梦梦到李四潜入他家房屋偷盗,醒来发现家里确实被盗。王三向来做梦奇准,所以王三认定盗窃之人就是李四。那么这个对于梦境的诉称,因为不具备客观性,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什么是关联性?


你提供的证据要和你举证的案件事实之间有客观关联。比如你想证明,对方欠你钱,你可以提供对方出具的借条,这个借条可以直接证明对方欠钱这个事实。


缺乏关联性最具代表性的一类证据就是人格证据。曾经轰动一时的李天一案,李天一的辩护律师提出,受害人曾是援交女的证据。但是证明受害人曾经是援交女并不能证明在此案中,受害人是自愿与李发生性行为的。这就是典型的缺乏关联性。


什么是合法性?



注 意 了,我 的 天 使 们 !


合法性是证据三性中最需要注意的。


不知你是否留意到,娱乐八卦所爆出的出轨头条中,所有的视听图像,角度都是在室外拍摄。这是很有讲究的!就是那一扇门的关系,门外是我的自由,门内是对方的隐私保护。


以出轨证据为例,假设你在自己家里装摄像头,或者你在公众场所通过摄影录音固定,又或者通过电话录音,一般情况下,这些证据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你潜入对方家里安置摄像头,即便你拍摄到某些不可描述的场景,这类证据也会因为缺乏合法性,最终会丧失证据资格。也就是说,法官不会认可这类证据。


需要说明的是,民事证据中对于证据合法性要求远远低于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证据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试用,存在很多争议。


那么哪些东西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呢?


原则上讲,案件过程中遗留下来的资料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依据客观形态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八类,分别是:


(一)当事人的陈述:主要是原被告双方的陈述

(二)书证:常见的如合同、借条等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这个就不用解释了,超级丹的酒店图就是典型的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典型的比如QQ、微信聊天记录

(六)证人证言:宝强案件中宋哲老婆的证言便是证人证言(我要感谢各位名人,以身说法,让我的写作变得如此通俗易懂。)

另需提醒大家:证人作证原则上要求证人出庭。

(七)鉴定意见:常见比如医疗事故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在 生 活 中 可 以 养 成 哪 些 证 据 意 识 ?


1、减少现金交付、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知道为啥所有警匪片,大坏蛋跑路的时候都是带着现金跑的么?人家为啥不拿着银行卡?因为现金 不 留 痕 迹 呀 !但是不留痕迹对咱们可不好,涉及到金钱交易的,最好还是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最好的证据。


2、票据合同保留养成习惯。超市、商场的购物小票,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您保留一个月或者一年。家里准备个小盒子,专门存放这些文件,纸张也不占地方,定期清理就好。


(不要嫌弃我套路深,还不是为了你们)


3、聊天记录别急着删除。有些用户一动怒就觉得必须和对方老死不相往来,草草删除聊天记录,甚至删除好友。这样的行为让原有的证据付诸东流,实在可惜。所以不妨先以保存证据为重,换个发泄方式,比如吃一顿?


4、养成文字确认好习惯。无论您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或者微信,确定下刚才发生的行为。例如:哥,上个月借的3000刚才还你,你也没点点,你看下,数没错吧。这样的行为即是情理之中,也是保险起见。对方回复确认后,已经还钱这事就算是万无一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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