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逮捕后多久开庭_一般刑事案件多久可以开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3:27:27 人阅读
导读:37天(逮捕前侦查阶段)+7个月(逮捕后侦查阶段)+6.5个月(审查起诉)+13个月(一审)+10天(上诉期限)+4个月(二审)=32个月(不含不计入审限及最高...

37天(逮捕前侦查阶段)+7个月(逮捕后侦查阶段)+6.5个月(审查起诉)+13个月(一审)+10天(上诉期限)+4个月(二审)=32个月(不含不计入审限及最高检或最高法特批延长的期限)。 一、逮捕前法定办案期限不超过37天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第89条)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统计:30+7=37天 二、逮捕后法定办案期限不超过7个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统计:(2个月+1个月)+2个月+2个月=7个月 三、审查起诉法定办案期限不超过6.5个月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0.5个月; 2.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3.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两次可以2个月。 4.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两次1个月和两次延长0.5个月,共3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73条第2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提出。 统计:(1个月+0.5个月)+1个月×2次+(1个月+0.5个月)×2次=6.5个月 四、一审至二审法定办案期限不超过17.5个月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3个月,计6个月。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3.提起上诉或抗诉时限10日。 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注:法律未明文规定检察院可以补充侦查的次数,实践中检察院一般也就补查1次,再不行法院可能会建议检察院撤诉,这是无罪判决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6.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特殊情况,有本法一般五十六条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计4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统计:[(2个月+1个月+3个月)+1个月+(2个月+1个月+3个月)]+10天+(2个月+2个月)=17.5个月 五、不计入审限的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2.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3.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逮捕时后会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以后不会再通知。从批捕到开庭,一般需要四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时间会更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谢谢邀请!

检察院批捕,只是刑事案件走司法程序的第一个阶段而已,因此距离开庭还早的很。


案子的流程是否走的快,主要取决于你的案子的性质,以及办案机关对案件事实以及证据的掌控决定的。

一般的小案子和大案子走流程的速度肯定不一样。

如果是小案子,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什么毛病,一般在逮捕后,3个左右可以开庭,整个流程从进看守所到结案在5个月左右可以搞定。

如果是小案子,但是检察院掌握的证据并不充分,这就涉及到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退检了,我们不需要知道具体的东西,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肯定是不会把你放了的,慢慢查就行了,总之有各种的正当理由可以延期。


至于大案子的话,比如涉及的人群众多,案件复杂,金额巨大,可能判无期死刑的案子,逮捕后一年多都不开庭也是常见的,审限这玩意我们不需要去了解,因为有大量的合理合法的手段可以延长审限。

因此,要么不犯法,犯了法就不需要去了解太多了,总之不可能放你出去的,慢慢呆着走流程吧。

谢谢邀请!

一般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流程是这样的。

进入看守所37天内,检察院会批逮捕

批捕后就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2个半月后,检察院会提审你(这叫过检)

过检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检察院会在半个月内会下起诉

送达起诉状后,在半个月左右会开庭审理

开庭后,会在半个月左右判决

所以逮捕后如果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一般是4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拿到判决。

当然每个地方可能有程序走的快的,有的走的慢的,这里所说的是一个中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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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多久可以开庭?刑事案件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一审、二审),下面主要说到一审的时间。

1.刑事拘留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7天

但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拘留期限为17天

2.侦查阶段的期限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在上述期限不侦查终结,且是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于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上述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因此,侦查阶段的期限为7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那就是一个半月

另外,还会存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情形,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期限重新计算。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4.审判阶段(一审)

法院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具有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另外,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法院后,期限重新计算。

检察院移送起诉一般不通知家属,但是,法院开庭会通知家属。 检察院批捕之后,还可能有很长的时间才会移交到法院。 如果案件是由公安机关侦办的,在侦查期间批捕,那么还需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一般一个月,但是大多数情况会有各种原因导致拖延,要看案件的轻质,移交到法院之后,也不是马上就开庭的,要有一些庭前程序,都会占用时间。

  1、逮捕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的事实证据都比较充分了向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批捕后即收留羁押候审。

之后检察院会开始根据公安机关移交的证据资料组织起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立案审理之后会向被告人发放开庭通知书。  2、如果是缓刑的话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因为判缓刑是需要上报院长批准的,所以一般会在开庭后几天内宣判,就是等你签收判决书后才可以回家。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要看目前是什么阶段了,如果是预审(治安转侦查)37天,侦查2个月可申请延期每次一个月,最长可延期至7个月(例如四人帮那种大案),审查起诉1个月,可退回补侦(一般可补侦2回,每次1个月),然后开庭。你看看自己在哪个阶段自己算算就知道大概还要多久开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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