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患者有权要求医生,把病历写得工整清楚。但是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医疗主管部门应该要求医生统一用电脑打字填写病历。这样既解决了患者看病的难看不懂的现象有提高医患之间的透明度。
病历或者相关门诊记录,应随时记录。如果事后补写,是不符合卫生机关要求的。你们可以提供证据,要求追究该医生的责任。
你不要求他也应该写的,那是他的责任也是义务!如果他没写可以告他去,先到医院找医务科告他!这样不写病历的医生不是什么好医生!告到医院是要惩罚他的最少3个月没奖金了他!
不认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时书写病历,在应该书写病历时没有书写病历,后来写的病历就是所谓的补写,补写会被认定为伪造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