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工资的劳动法_年薪是怎么发工资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1:39:54 人阅读
导读: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也就是每月支付员工一次工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就不违法。2、如果单位和员工规定是在15日发放工资,那么...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也就是每月支付员工一次工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就不违法。  

2、如果单位和员工规定是在15日发放工资,那么当月15日有发放工资,那么就是合法的,没有规定说在春节当月工资必须马上结清。  

3、但是法律有规定员工在离职时,单位是需要结清工资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此次疫情期间,关于工资如何发放,大致有三种情况。

1、参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进行发放,这也是很多私人企业发放的方式,不要觉得他们做错了,敢这样发放,肯定是有根据的(疫情期间,不能生产,企业参照当地最低工资给予员工生活保障)。

2、只发放工资构成中的基础工资部分。这样的情况大多都是按照绩效领取报酬的人,比如销售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保险公司的那些销售、效益不好的小国企,不过即使这样,他们的收入也还是不错的(哎最低生活标准要高的)。

3、这种情况就是大家普遍理解的按时发工资的情况,收入和平时没啥差别,代表的就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大国企、好的私企也是这样),不过在这次疫情当中,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也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放假,按时上班,所以说足额发放也不过分。

以上三种都是符合政策的,也都有不同的参照标准,至于怎么执行,还是取决于单位的领导决策。

这就是我知道的,欢迎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由上述规定可知,中央层面的关于工资支付时间的规范性文件,并没有具体规定工资不能超过次月15日发放。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关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行文表述来看,本月的工资最迟应在次月最后一天发放。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我司一般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当月的工资,2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是28日,这个月自然就会在2月28日当天,将工资打入每个员工的工资卡里。


我司的大部分员工薪资模式是月基本薪资+年度绩效奖金的模式,因此2月份每个员工领到的就是当月应得的工资。比如小王,他的月度基本工资是5000,基本上每个月差不多都会领5000元,然后年末根据绩效考核,会有数额不等的奖金。


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大企业,都不会在本次疫情中,故意打着“经营困难”的名义,来克扣或者降低员工的工资,而是会足额、及时支付员工的工资,甚至还会提供一些额外福利,这是企业打造“员工凝聚力”的最佳时机!


首先,大企业是有余粮(现金流)的,而且这些企业的人才观比较正常(认为这时候把人弄得心寒了,得不偿失),所以,他们都会选择足额及时支付员工薪资。毕竟现在通讯比较发达,通过在家远程办公的模式还是能完成一些工作的。


其次,大企业都是抓机遇的高手,现在这种情况,其实正是增强员工凝聚力,塑造企业文化的绝佳时机。因此很多企业这时候都会给员工发放额外福利,提供“人性关怀”,从而获得员工的认同感和凝聚。


比如我朋友所在的某国企,2月10日正常复工,复工后,简直惊呆了,因为发的东西太多了,第一天每人领一大包口罩、消毒液、中草药等防护用品;第二天每个人领了一大堆菜,公司怕员工买不到菜;接着又发放书籍,怕员工在办公室闲得慌;食堂也是单独的,交通还给员工补贴车费油费,总之让员工一个个激动不已。


最后,企业及时足额支付薪资,并不等同于和没有疫情时支付的薪资差不多,而是要看各个企业各个岗位的薪资构成,比如有些岗位是“月基本薪资+月绩效考核”或者“月基本薪资+提成”的,这种情况下,工资肯定会大幅度下降!


当然,有些行业受这波疫情影响较大,现金流非常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启动降薪或者延迟发放薪资的措施。员工也应当有所理解,毕竟待在家里,还能有个给自己发放工资的公司,真的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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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日期,但是前提是不超过1个月进行发放,具体的可以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发放时间为准。一般公司在正式录用员工前都会和员工鉴定劳务合同,合同里面都会有规定时候结工资等条款,因为合同是雇佣双方自愿签署的合同,所以具体事宜以合同为准。劳务合同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时候发放员工工资,但是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也就是当月工资最迟在下月底前发放。如果逾期没有发放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现在国家还是比较重视拖欠工资问题的,如果你有工资拖欠问题可以先找老板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规定是每个月必须发放一次工资,也就是说5月份工资最晚要6月底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我这个问题,我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在这里我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我在深圳工作,深圳的工资发放要求是十五号之前,可是我到公司三个多月了,到现在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没发放。

首先,晚点发也没多大关系,主要是工资详情不予告知,所以自己哪里产生业绩,哪里被扣工资都不知道,所以,感觉特别坑。

第二,工资晋升机制不明确,有时候干了工作却没有收获,员工心里自然不爽。

第三,克扣工资不服气,财务不理睬你,当你不存在,所以干工作没有动力。

所以,总结出一个道理,上岗前必须把所有问题问清楚,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年薪制工资不是一年才发一次的。根据劳动法,工资的支付周期不应超过一个月,年薪制也不例外。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应当每月预付工资,年终结算。因此,虽然年薪是在年终结算的,但仍需按月预付,绝对不可以在年度结束后才支付。

年薪制工资的相关知识:

年薪不是一年一次性发,年薪一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以及保证金,基本年薪一般占整体年薪的一半左右,绩效年薪占剩余的三分之二,剩下部分一般为保证金。基本年薪的发放按平摊到每月的数量进行发放,绩效部分每年考核后按业绩发放(一般没人能拿完),保证金一般是给你存起来暂时不发给你,等你退休或者离开单位时对你的情况进行考察和审计,没什么问题就发给你,有问题就扣钱,或者你今年没有完成任务,绩效年薪部分扣完了都不能抵消你的过失,那么就从保证金里面扣,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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