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重大过失追偿最高限额_公司追偿权员工签约过失导致的损失是否有限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6:50:54 人阅读
导读:职工工作中因故意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是可以向职工追偿的,但是赔偿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但是职工工作中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不可以向职工追偿。...

职工工作中因故意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是可以向职工追偿的,但是赔偿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但是职工工作中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不可以向职工追偿。“过失”是事故制造者意外或违章操作造成,无故意伤人意愿,应按工伤事件处理(按“劳动法”)处理,些种情况用工单位不可向事故制造者追偿。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扩展资料: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相关资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员工因为职务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向其追偿。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明确提到了关于单位追偿权的问题:“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和个人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产生的责任。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增加规定用人单位和接受劳务一方的个人对他人赔偿后的追偿权。

3、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认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偿,情况比较复杂。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和不同劳动安全条件,其追偿条件应有所不同。哪些因过错、哪些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追偿,本法难以作出一般规定。用人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以及因个人劳动对追偿问题发生争议的,宜由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00%。。。 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是行为人自己向受害人赔偿。雇主赔偿完了之后当然可以向雇员全额追偿!

如果职员在工作期间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公司作出有损于第三人的情形时:

1、职工在职期间,对外所代表的是公司,职工对外所作出的行为即公司行为,因此若对于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职工系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起诉该职工,行使追偿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职工在职期间作出不利于公司的行为,如应收账款未收:1、公司应当尽可能利用自己的能力追索应收账款;2、若公司穷尽手段无法收回账款,且职工作出的行为系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可以起诉职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简单说就是以上两点。

可以的!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其立法意图在于使受侵权人在主张损害赔偿的过程中可以得到更有效的救济,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不能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由此,如果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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