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与个人承包协议_农村承包垃圾跟村委会怎么签合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4:29:16 人阅读
导读:村里集体土地在部分人不知情时承包给了个人,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的关健词是集体土地、部分人、合同。上善若水下面以我的亲身体会和我个人的观点来聊聊这个问题。农村集...

村里集体土地在部分人不知情时承包给了个人,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的关健词是集体土地、部分人、合同。上善若水下面以我的亲身体会和我个人的观点来聊聊这个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应该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简单的理解就村民组的土地本组村民享有承包权。农民的素质和法律意识都很淡溥,对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不懂,文化水平也有限,农村承包土地出现了纠纷也比比皆是。
在农村承包土地有两种现象。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大部分村法律意识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比较了解,村干部不得不按《土地承包法》为准,承包土地时要照干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要求参加人数要起过一半,并且还要有会议纪录。在我们这里一般都是按户参加,这样会议好招集,超过一半以上同意的要按指印,钱当众交齐,并签定承包合同,这样就合法了。
二:在农村还有种现象也很常见。就是村干部在广播上一宣布就成了,很省事。在农村村民不关自己的事,就不去操那种心,这种人很普遍,相对而言,村干部工作也很好做,村上意外之事很少出现。
在农村不管你怎么个承包法,只要别出事,你爱咋地就咋地。一旦出事可要负责任的哟!

  个人和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需要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签字。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如果荒山分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就可以直接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承包合同;荒山是村里的就找村委签订合同;荒山是组里的就找组里签订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2、关于补贴,建议去当地林业局或农业部门了解下。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看起来有点搞笑了,个人承包土地,没经过村委会,那你这是怎么承包的呢?农村的土地都是农村集体所有,农民承包该村的土地,村委会是发包方,没经过发包方,这土地怎么能够承包?承包合同你是和谁签订的?不和发包法签订合同,或者说不和土地的所有者签订合同,这承包合同又如何有效呢?咱打个比方,假如说我有一栋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和你签订租赁合同,将我的房子租给了你,你说这合同会有效吗?

不过,细想一想,谁也不会糊涂到如此程度,题主所说的承包,应该不是承包,而是转包,也就是土地流转,从农民承包的土地中转包土地。如果是土地流转的合同,只要是你和土地的原承包人之间签订的能够表达真实意愿的、合理合法的合同,不经过村委会签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讲,农民将承包地流转出去,只要双方自愿,没有违背任何一方意志,真实表达了双向的意愿,那流转合同就是合法的。而且,合同法也承认口头协议,只要有证据就行。

而国家也明确规定,农民承包的土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流转时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并维护农民的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

但是,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还是要纳入监管的,因为农村的土地必经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将土地流转,应该告知农村村集体,也就是村委会,签订流转合同时,应该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即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按照规定,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综上,农村承包土地,本身就是和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不存在不经过村委会的事情,但农民和外人之间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只要合同签订合理合法,应该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农民本身对于法律知识比较缺乏,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长时间和大规模流转土地时,应该告知村委会,在村委会和乡镇政府鉴证下签订合同,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利益,也更利于纠纷的解决。

看了这个问题,晏子有点不太明白,农村承包垃圾干嘛?难不成你是垃圾回收利用的?估计一般不是这样的,以晏子的猜测,应该是承包垃圾清运这项工作。在我们这里,新农村建设基本上每个村庄都安排了垃圾清扫人员,一般是安排贫困户或者一些无力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员,称为公益专岗,通过他们的劳作给予一定的报酬,帮助其摆脱贫困。

当然,对于一些大村,垃圾清运工作是一项比较重的工作,像城镇的垃圾清运,往往会承包给某些保洁公司,农村的垃圾清运,也有可能承包给某个人或者几个人。只要是承包,当然应该签订承包合同,用合同来约束双方,确保垃圾能够及时清理,清运人员能够得到合理的报酬。

至于怎么签订合同,其实这个也比较简单。签订合同的首要条件,是签合同的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不存在任何强迫情况。所以,先要双方协商清楚,双方的义务的权力协商一致后,才能共同签订合同。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画押,各执一份,就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和村委签合同,一定要注意,不是和村委主任签合同或者和支部书记签合同,村委主任或者支部书记,只是村委的代表人,除了代表人要签字外,一定要在合同上盖有村委的公章,以确保是对公的合同。

至于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几个项目,一定要双方协商一致。首先,是合同的期限,也就是说,你要承包村里垃圾清动的时间是多长,是一年还是两年,还是其他时限,这一点合同上一定要交待清楚。二是你的工作范围,是全村的垃圾清运,还是村庄某一部分垃圾清运,是送到村庄垃圾集中处,还是要运到村庄以外的指定地点,都要交待清楚。三是具体报酬给付办法,要讲定村委要具体付给你多少报酬,是一年一给付,还是一个月一给付,给付是现金还是其他方式。以上是合同的主要项目。

除此之外,要协商好违约处理办法,比如,垃圾清运不及时,或者不彻底,具体要承担什么责任,村委会给付工资不及时,要承包什么责任,单方面无辜解除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都要写得清清楚楚。遇有纠纷时,应该如何协商处理还是诉到人民法院,也要写明白。最后,必须写明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时间,并且双方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当地有管理部门,也可以一式三份,一份交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总之,农村签订合同,应该尽量规范,一定要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千万不要签订自己不满意的合同,并且一定要考虑周全,确保不产生纠纷。

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这是一件民心工程,谁也不能阻挡更不能违抗,本身土地就是集体的,因为修路占压很正常,原来的50亩减去占压的就行了,如果地上没有青苗和树苗什么补偿也没有,难道需要给你几十万吗?不予补偿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你一意孤行,非得要求补偿只有终止你的承包合同,你以为有合同就是法律依据了吗?集体的东西还是希望你听话,不信可以试试,因为需要随时可以收回。

我们总是喜欢拿合同说事,很多老赖有欠条为什么钱要不回来,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利益之上的,有一方不合适,这个合同有可能起不到法律效力,随便你去告又能如何,最后叫你筋疲力尽自己放弃,我们的法制是非常人性化的,协商,私了,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方法,值得大家重视。

我们公司在聊城因为药效客户投诉,我去处理,结果车被老百姓扣了,最后报110,警察说人我可以让你安全离开,车必须放下,最后赔偿我们才离开,朋友请你不要和我谈法律,我对法律了解的很多,不是警察不作为,面对那么多老百姓警察怎么办,把车放了,老百姓答应吗?所以警察也要综合考虑,顾及各个方面,这个处理方式是非常好的,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首要任务。

集体土地随时都可以收回,不要说合同,那么多村民治不了你吗?肯定会适当的少要你点承包费,如果你要求补偿肯定不行,再说村里根本没有一分钱的收入,拿什么补偿给你,如果你坚持肯定取消你的承包合同,随便你去告,最后叫你怀疑人生,不要和集体说事,你抵挡不了集体的力量,以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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