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超过12小时怎么算_倒班12小时工作如何计算加班时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7:49:12 人阅读
导读:1、倒班12小时工作的加班费计算,可以依据据一个工作日24小时当中,总共工作了多少小时,超过8小时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

1、倒班12小时工作的加班费计算,可以依据据一个工作日24小时当中,总共工作了多少小时,超过8小时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规定,职工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不过四十四小时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修改为每周40小时,企业最迟1997年5月1日前实行。

《劳动法》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企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周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从上面两个规定看,一天工作12小时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予以责令改正。

关于工作时间的确定

实际上,传统意义上我们的上班并不一定都是工作时间。比如午休时间、用餐时间是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作时间的。

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自然需要中断的时间一般是指上厕所之类的时间。至于固定去就餐的时间,一般不可以认定为自然需要中断的时间,多数会被认为休息时间。因为职工有选择性,可以休息、可以就餐,甚至有的职工还可以就餐之后遛遛弯儿。不过如果因为特别紧急,需要在工作岗位上就餐的,这种时间肯定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

关于加班费

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是正常小时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予以调休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300%。

如果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再延长工作时间,并不是在原有200%或300%加班费基础上额外再增加50%,而是按照200%或300%发放。

关于特殊工时制度

实际上除了标准工时制以外,我们还有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对于一些工作岗位,由于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等原因,不能实行8小时标准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一些难以准确考勤的工作岗位,比如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和值班人员,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港口装卸工等等。不定时工作制,实际上是没有加班费可以计算的。像一些晚上可以休息看门的保安工作,如果被解释成为值班,也是允许的。

综合计算工时制,主要是一些周期性工作的职工。比如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他们应当以年、季度、月、周为工作周期,每一工作周期的平均工作时间应当跟标准工时基本相同。

不过,要想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必须向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备案。不备案,那么你就是违法违规的,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照标准工时制支付加班费。

如果是偶尔赶活儿也就算啦,经常熬夜加班就该和老板讲讲这事了,哥们儿不错是不错,帮你是帮你,你也该鼓励我的工作热情才是。我要不差钱儿也就不来了,你也别不好意思,老板也别无所谓,先小人后君子。至于提层和翻倍涨工资还是看商谈结果,总之,提层和涨工资背着抱着都是一般儿沉,老板这个帐会算。

按照法律规定,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法定休息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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