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_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9:40:14 人阅读
导读:婚前男方全额买房,离婚时,就要看男方在婚姻期间内,是不是对女方做出了特殊的定约,或者是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才能给出合法的正确答复。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

婚前男方全额买房,离婚时,就要看男方在婚姻期间内,是不是对女方做出了特殊的定约,或者是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才能给出合法的正确答复。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是属于个人拥有,不因婚姻而改变个人拥有的性质。自领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之日起,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互赠行为,是属于合法行为,能得到法律认可,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男方全额买房,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这是无可争议的事情。如果男方为了结婚,在婚前或者是婚后,立下了字据,愿意以一半的房产作为婚姻的保障,或者是无偿赠送给女方,哪怕在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导致离婚的过错方是属于男方 ( 立字为证 ),或者是和平分手的,女方就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因为,前者是过错行为,后者是属于赠予行为。

如果男方在婚姻期间内,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 除非有特殊的约定 ) 依法这是属于夫妻婚内的赠予行为。意味着男方在婚姻期间内,无偿的将一半的房子赠送给了妻子。房产一半的权属归了女方,离婚时,女方就有一半的房产拥有权。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应该怎么分割,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婚前买的房子是男方全款付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归男方所有,属于婚前财产;二是如果房子男方婚前只是付了首付,后续的按揭是婚后付的,那么不管贷款是不是男方一个人付的,这套房子都不可能完全属于男方,即使女方婚后没有工作,家务劳动也是有价值的,所以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中规定到:“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个问题: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下:(一)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查询。

您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婚变,夫妻双方分割的财产,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题主所谈到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无论是否处于贷款中)。离婚之后,女方分得房产的可能性不大

这里有几种情况,分别介绍一下:

只要房子不加女方名字,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还是贷款买的,房子的产权人都属于男方,即男方的个人财产。一旦婚变,这个房产不会涉及到分割问题。

延伸一下:如果婚后房产加了女方名字,怎么办?

如果男方的房子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就意味着男方将房产的一部分份额赠与给了女方。这种情况下,女方在房产中是有份额的,房子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

一般情况下,由于婚姻问题导致房产分割,往往倾向于实际出资购买一方,女方分得房产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房子是贷款购买,分割时的处理方式

这是另外一个需要提示的点:如果男方购买的房子是贷款的,婚后仍处在贷款期内。这种情况下,房子依然属于男方,但是会涉及到婚内期间已还款部分的分割问题:

1.如果用于还贷的钱是使用男方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或者能完全证明是男方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女方没有任何补偿。

2.如果用于还贷的钱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用自己的工资、公积金等偿还,依然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要涉及到已偿还部分的分割问题。房产属于男方,女方分割的金额是:

女方分割金额=婚内已偿还贷款部分的1/2+此部分增值部分

小结

因此,从女方的角度,获得男方婚前房产的可能性不大。简单总结一下:

  •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无论全款还是贷款,只要是男方个人名字,女方均无法分得房产。

  •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即使后续增加了女方名字,多数情况下,房产依然会判归男方。

  • 即使房产处于贷款,女方依然分不得房产,只是会涉及到婚内已还贷部分的分割问题。

如果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写女方名字,没结婚就分手的话,这种情况属于赠与,房产证是女方名字,出的钱相当于是男方赠与女方的,房子归女方。同样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购买,那就法院判时有男方的一份。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 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②其他证书和物证。如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基建时的加工费及材料费单据、历年缴纳房地产税的税单和赠与书等可以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证书、物证。③其他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买房,房产证写不写女生的名字我觉得无所谓。

女生嫁给男人是冲这个人去的,既然嫁他,他肯定有让你嫁的优点,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跟企业合伙人一样的。都希望能把企业做大做强,如果两个人心往一处聚,劲往一处使,这个企业肯定做的好!婚姻生活也是如此,大家都努力协作,目标一致,家庭生活肯定会幸福,房子车子都会通过两个人努力得到!这才是合法的婚姻财产。有的女人不自信,希望对方婚前购买的房子能写上自己的名字,好像婚姻有保障一样,这些都没什么用,真的到要离婚,那婚前财产你也分不走!所以没有必要纠结婚前的房子写不写你的名字!有的人为了那个没多大用处的,房产证上的名字闹的不欢而算真的没有必要。




房子首付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婚后还贷及房子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车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方父母婚前首付所买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对儿子的赠与。首付部分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若离婚不能分割。

而婚后男方还贷,用的钱虽然是男方的个人收入,按法律规定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房子随市场价格增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即根据各部分价值比例构成,离婚时房子归一方所有(这里适于归男方),并由男方给付女方相应部分的折抵价值。

车子属于男方父母对其婚前赠与,是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不能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为男方的财产,离婚后归男方。

归出钱方,如果有房贷款的话,还贷款的那一块按现房价平分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