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结婚酒席算夫妻吗_结婚不办婚礼好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7:47:29 人阅读
导读:婚庆公司不高兴,酒店不高兴,娘家人不高兴,随礼的不高兴,其余的高兴了也不说[泪奔][笑哭][泪奔]只要拿了结婚证,婚姻就已经是合法的了,摆酒席只是个形式问题。建...

婚庆公司不高兴,酒店不高兴,娘家人不高兴,随礼的不高兴,其余的高兴了也不说[泪奔][笑哭][泪奔]

只要拿了结婚证,婚姻就已经是合法的了,摆酒席只是个形式问题。

建议:如果两情相悦,可以不摆,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拍一组婚纱照就可以了,如果已经拍了。不想摆就不摆吧,至于将来后不后悔,那就要看你如何对待你的生活了。相信我,那只是个形式,没有什么可后悔的。最起码目前可以让自己少受些累。关键是你们俩人日后的生活能幸福这就足够了。

法律上来说领证了肯定就是算结婚了,至于办婚礼,一是人情往来需要,二是希望得到亲友的祝福。

何况现在也有很多年轻夫妻用旅游结婚的方式取代婚礼,这种方式很受追捧。包括以前我叔叔结婚,因为工作离老家太远,最后也是没办婚礼就领了证。只要双方协商好就行。

但是如果有条件还是建议办个婚礼,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婚礼上热闹的场景也确实让人很难忘。

什么是夫妻,领了结婚证就是法律意义上正式的夫妻关系,双方有夫妻关系的权利、义务,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没领证的也就是一个同居关系,国家法律保护、约束不了那样的关系。

男女婚姻登记了就是合法的夫妻,是受法律保护的了!

酒席你办或者不办那都是没有关系的,你想早办或者晚办酒席也都是可以的!

有的男女登记了没办酒席,也就是没举办婚礼,可能两个人已经生活了几十年后,已经是儿孙满堂的时候,忽然心血来潮,或者儿孙们想给这对老人补办个婚礼,所以可能在50岁以后,也可能在60岁以后就给老儿补办了婚礼的!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办酒席的,也有旅行结婚的,这也都是可以的,就看你自己是如何选择的了!

所以男女婚姻登记了就是合法的夫妻了,办不办酒席那都不是个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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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呼合法定结婚龄年~男22岁,女20岁,到国家指定的婚烟办理机构办理了合法结婚证,就是正式夫妻,并且受国家相应的法律保护。

既然操办办婚礼的问题,只是一种相告亲朋好友你们己经结婚的形象而己。

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算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扩展资料:事实婚姻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自1994年2月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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