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_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6:20:14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对交通事故本身的处理,因为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是一方或者双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结果,而不遵守交通规则是违法...

感谢邀请!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对交通事故本身的处理,因为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是一方或者双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结果,而不遵守交通规则是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当然要进行处理,否则法律的权威何在?第二个问题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有关损失如何分担的问题。

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划分是很有必要的,就算赔偿问题由保险公司解决了,这个违法行为本身不可能也由保险公司进行承担。

一方面,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首先是对违法行为本身进行处理。交通规则也是法律,对交通规则的违反当然要予以处理,否则法律的权威何在?譬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难道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这起刑事案件就能置之不理了吗?“违法必究”是我们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交警进行责任划分首先就是为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怎么能说没有必要呢?

另一方面,就算赔偿问题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予以赔付,但仍然有责任划分的必要。因为交强险根据法律规定是有分项限额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交强险的赔偿总额是122000元,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无责任赔偿限额为各分项限额的10%。因此,进行责任划分对损失赔偿的第一个目的是,是否存在无责任的一方,如果一方没有责任,那么对其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就对对方的各项损失,只承担各限额的10%的赔偿责任。第二个目的就是,交强险完全有可能存在不能完全填补损失的情况。这时候根据法律规定就需要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来分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当然,如果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应当由自己赔偿的部分损失,也是有保险公司买单。但这也不意味着进行责任划分没有必要,因为商业三者险不同于交强险,他们的赔偿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根据责任划分,应当由他们承保的客户赔偿的那部分,他们才会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很有必要的。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 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均为A车全责。


2、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均为A车全责。


3、逆向行驶的,均为A车全责。


4、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均为A车全责。


5、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均为A车全责。


6、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均为A车全责。


7、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从前车右侧超越的,均为A车全责。


8、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 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的,均为A车全责。


当发生交通事故,人们最关心无疑都是责任,因为责任的划分关系到后期赔偿的承担比例,甚至一些刑事案件的量刑。大家所熟知的比较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况,主要有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一方主责一方次责;双方同等责任这几种。比较少见的就是责任无法划分这种情况。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因为现场无监控录像,通过技术手段和证人证言依然无法还原事故情况,所以交通对于责任的承担无法确定,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怎么呢?主要有两个方法:第一就是跟对方协商,如果可以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按照协商内容签订和解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履行。第二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最终决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问题。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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