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迟到3次过分吗_如果一个员工经常迟到早退,但是业绩突出,该怎么管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8:49:42 人阅读
导读:你开公司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找一群人来每天准时到你公司来坐着?如果是前者,那么请给他嘉奖;如果是后者,请给他惩罚。说句不好听的话,我们的文化传统一直是面子大于里...

你开公司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找一群人来每天准时到你公司来坐着?如果是前者,那么请给他嘉奖;如果是后者,请给他惩罚。说句不好听的话,我们的文化传统一直是面子大于里子的思维模式。一个不遵守考勤制度的人损害了企业的面子,也让其他人觉得不公平。但是你不要忘了,企业制定考勤制度是为了什么?——它是为了让员工创造更多效益的一个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

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属于占用工作时间,如果不给加班费,原则上违反劳动法的本意,但是企业有许多借口,劳动法也管不着。为什么呢?因为,业余时间开会也是为了员工好,统一思想,增强干劲;业余时间培训,也是为了员工好了,提高技能,提职加薪。在中国,有许多这种合情不合法但又无可奈何的事情?你要加班费?领导给你讲奉献。

劳动法虽然已经比较细了,但也管不住企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晚上开会,双休日培训,表面上提高效率,实际上盘剥员工加班工资。但是员工有苦难言,企业为了你好,你还叽叽歪歪,责任心哪去了?奋斗精神哪去了?如果员工抱怨,领导一定不喜欢,太注重个人利益的员工,领导怎么能喜欢?可是领导为何双重标准呢,迟到罚款,加班为何不奖励呢?归根到底,还是企业想赚员工的便宜呗。

劳动法规定,原则上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超过的应该与员工商量,员工同意加班的要支付一倍一倍半三倍加班费用。但是,员工始终是弱势群体。你可以不加班啊,但领导也可以刁难你啊。不用加班说事,也可以用忠诚度、敬业度、奉献度说事,甚至给员工穿小鞋。

还有一种是法不责众。企业都这么做,已经形成了侵占员工时间的习惯思维和习惯动作。企业之间也是互相攀比的,加班不给加班费,企业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竞争力,你不压榨员工工资,你就失去竞争力,为了企业竞争力,大家都合伙侵占员工时间,反正没人管得了,也没人敢反抗。

你提出这个问题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你该换换环境了。

一个地方呆久了就麻木了,也倦怠了,没有了当初工作的激情,没有了新鲜感。要么是你的工作太轻松,没有压力,没有挑战;要么是你的工作千篇一律,简单机械重复,你烦了腻了。建议你换个岗位,换个环境去试试;或者你去开始一次旅行,回来后你的心境就会大不一样,想法也会不一样的。

学会珍惜,好好工作吧。

如果你们都觉得没事,那就不过分。你俩当中有一个人觉得过分,那就是过分了。

婚姻生活过的是两个人的磨合,两个人应该共进退,不管做什么事一定要达成一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那就一定是问题,也会成为不和谐的隐患。

我是无非集,一个善于解答情感问题的专业医生,关注我,从我的文章中得到启发,希望我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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