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徐某以公司名义借款并供公司使用的。在这种情况下,徐某应当是公司的代理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在本案中,则就好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徐某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徐某以公司名义借款但未供公司使用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认定是徐某个人借款,除非公司承认是公司借款。因此,该借款只能由徐某个人偿还。
拖欠工资就去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公司股东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用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员工起诉公司,如果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定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与股东个人无关。
曾经在一家公司,有一个文员以前是干服务行业的,长相方面,可以说是最大的核心竞争力,也因此得到了很多单身男性的青睐,去年年底,她说不想做了,瞬间公司炸开了一锅粥
原因这个文员,钱都花在了整容上,工资根本不够花,就专门向单身男性借钱,有借3000的、有借5000的,刚开始男性都以为就自己借了,后来才知道,她欠很多人的钱,一时间还不了,很多人就找到了公司,让直接扣她工资
公司没同意,于是因为这个事情,还专门询问了法律援助
公司,是劳动者的个人财产,作为公司方,是无权直接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配的,所以,关于员工之间的借贷问题,公司在没有参与的情况下,是无权调配的,除非有本人的书面授权,否则只能发给员工本人
所以说,正常情况下,员工之间借贷不还,公司没有责任,但是如果在借贷的过程中,公司的起了担保作用,并且签字, 那么是有责任的
任何公司,员工的稳定,就是公司的稳定,员工团队之中,出现有借钱不还的人,势必会影响团队的和谐,说明在人事招聘环节,还是有一定责任的,识人不明,作为公司,从员工之间的关系考虑,可以出面协调,但是是否成功,完全取决于当事人
综上,员工借钱,常规情况下,公司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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