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_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5:09:02 人阅读
导读:首先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有)、其他材料(积分入户...

首先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有)、其他材料(积分入户的城市还需的其他材料)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需要材料:准迁证、户口本和身份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当然,各地具体操作会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

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并对财产和孩子抚养达成书面协议,然后亲自去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去办理即可。

2、办完离婚手续后,只要当事人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去当地派出所,要求把户口分也来即可。在城市里一般要求得有自己的住处,在农村一般不要求这么严格,而且只要对方同意用同一房子落户即可。但不排除每一地方要求不一样,或者理解不一样,甚至故意为难的情况发生。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5.若孩子还未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如果父母双方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1、离婚证。2、准迁入证明。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接着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3、迁移证。持准迁入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果父母是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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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之后户口可以由一方申请办理迁移手续,也可以就地申请办理分户,重新办理一本只有一方当事人名字的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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