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集体林地征地补偿该给谁_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补偿归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4:17:54 人阅读
导读:林地征占用是参照土地补偿规定的。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林地补偿标准由当地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林地征占用是参照土地补偿规定的。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

林地补偿标准由当地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森林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你说的是补偿款谁享有的问题,我认为谁是被征占单位谁享有,被征占单位对征占土地享有所有权,因此像你说的承包户是不享有的,

集体土地,林业地拍卖的,先证收的土地补尝费不能分配。因为集体土地证收后土地补尝费是集体所有不能分配私人所用,证收后的补尝费还是原封不动的集体所有。做为集体公有金。

我来答!

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费归谁?

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占后,国家要支付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不同的承包方式补偿款支付给不同的主体。

一、家庭方式承包

在实际支付补偿款时一般根据每亩征地款(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总额,集体先预留不超过20%,其余部分支付给农民。如果农民想让集体统一安置,那么征地补偿费总额里的安置补助费由集体统一留存并管理,其余(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80%部分给农民。如果地上附着物有比较值钱的农作物,比如药材、苗木、花卉等,这部分的补偿款政府将依据评估后的价格支付给实际拥有者。

二、其他方式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被征占,土地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就是平时我们说的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所有。如果地上有苗木、青苗、药材等农作物,这部分的补偿需要支付给实际的所有者。

一句话:你只能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具体补偿多少是政府依据评估后结果确定价格。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同时,希望各位读者在下方留言、评论和吐槽!

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承包的村民)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题主所讲的社里应社区或村民小组是一个含义,是集体经济组织最小的一个单元。

长期在农村工作,深知农村很多利益再分配往往矛盾很多,为解决此类问题,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标尺,否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意见就无法统一,事情无法得到解决。

征用社里集体所有(未分到户)的土地所得收入如何分配

依据《村民组织法》、《土地承承包法》规定,集体财产属于全部现有经济成员所有,其用途或再分配须由全部集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分配。

问题的核心是如何确定和鉴定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有效身份(即现有人口)。这在《土地承包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即产生利益分配时,其户口必须还在本组、或者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在部队服兵役的士兵、士官等,利益产生前已死亡、未出生或户口已迁走的不计入现有人口数。

集体利益分配的程序是怎样

①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往往户主一人代表),确定分配方案和原则並通过;不在家的户主要提前电话告知,在外户主可以在指定时间赶回参加会议,也可以书面、微信、电话(做好录音记录)方式委托他人代行表决;

②依据会议通过的方案,由专人登记人口数和分配额;

③张板公示分配数,一般为公示一周。为进一步稳妥无异议,可在分配公示表上由各户签字认可;

④都无异议后,进行分配。


以上为个人在基层工作中的经验总结,不妥之处望大家补充指正。仅供参考。欢迎阅读点评一一林业无纸笔。

2017年是农村土地改革变化最大的一年,这一年之中先是《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在是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三十年的政策提出,最后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让农村的土地政策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解除了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赋予了农民更多的土地利益,不过对于农民而言目前最为关心的问题还是征收等方面的问题,许多农民朋友都在问到农村征地补偿到底补给谁?是补贴给承包证还是不贴给农村集体组织?

其实在2017年农村《土地管理法》修订中,对于农村的征地补偿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土地征收方面需要听取征地农民的意见,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让土地征收变得更加人性化,随着土地入市等政策的开展,农村的土地价值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在土地征收时,也需要综合考虑到土地价值、位置、供求关系等等给予综合性定价,让农民的土地价值最大化。

在土地征收之后的补贴分配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征收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时,需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充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原则,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选址安置房、自建房或者货币补偿,但需要注意一点,农民如果货币补偿则不能申请宅基地,且只能够获得宅基地上房屋补偿,而宅基地的补偿归于集体所有,但却会用于农民自身的安置。

对于农民耕地的补偿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耕地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用、土地附作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是补贴给农村集体组织,因为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农民想要获得安置补偿则需要放弃集体统一安置。

虽然土地补偿费用是直接补偿给农村集体组织,可对于土地补偿费用的使用需要经过农民统一之后,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等方面,可以说是土地补偿费用必须要用到农民身上!

承包本生产队集体林地,国家临时用地,土地补偿款和附着物归谁?

根据问题描述,像这种情况不叫国家征地,征地属永久性。临时性用地四年半,且未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承包年限,所以你家仍然充分享有该宗土地的经营权。像这种情况属第三方租用土地性质,只不过租用对像与一般租户不一样:对像为国家,且带有一定强制性。

四年半租期届满,你还得复垦,自动恢复原经营权。这与发包方原生产队不发生任何冲突,也不牵涉他们任何实际利益。故发包方不能以此为由强制收回你的二十四亩林地承包权,这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相抵触。

对林地承包者而言也不存在所谓“土地征用补偿款”这一说法。是“林地临时占用补偿”,这其中包括三方面内容:林地投入补偿、林地附着物补偿(设施)、林地苗木补偿。像“林地投入补偿”这块你还得用于今后租用届满时的林地复垦费用,这些都是你自主经营权限范围内的事,别人是无权干涉的。

这是一种很特殊的个例。毕竟有一定的经济介入,而某些人就对此犯了“红眼病”。如双方僵持不下,建议你诉诸法律,寻求法律的帮助。

非专业人士,属个人对现行法律的解读。欢迎针对问题参与评论!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