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被告方不出庭_“诉讼离婚”可以不出庭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6:23:11 人阅读
导读:离婚案件因为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等,不到庭会很难办,而且离婚案件,调解是前置程序,人不到如何调解,所以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那如果一方因为各种原因...

离婚案件因为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等,不到庭会很难办,而且离婚案件,调解是前置程序,人不到如何调解,所以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

那如果一方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到庭比如失踪、不想离婚等等,如何处理?

1.原告不到庭的。一般都是按撤诉处理。

2.被告失踪的。可以公告送达文书,公告期满直接缺席审判,判决离婚

3.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4.如果被告躲避,据传不了的,那么也可以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民诉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本人确实无法表达本人意志,没有出庭,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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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实在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作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


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就会对被告不利。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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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需要根据是否具有委托代理人,以及原告或被告缺席的情形进行区分对待。

第一,委托代理人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第二,没有委托代理人情形

1、原告不出庭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不出庭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视为其放弃诉讼权利。

被告不出现,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建议马上撤诉,等六个月后再起诉,基本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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