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一方贷款还能再贷款吗_夫妻有贷款的情况下还能办理房贷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5:00:16 人阅读
导读:另一方可以,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属于二个贷款渠道,不影响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

另一方可以,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属于二个贷款渠道,不影响的。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您好,只要您的家庭资产负债没有问题的话是可以由另一方申请贷款业务的办理的,请悉知。

1、夫妻一方已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能用另一方公积金贷款装修。

2、如果是一个人公积金贷款最多50万,家庭贷最多90万。

3、具备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可以,看你的个人情况:征信,收入,贷款额度,利息,抵押物,打卡工资、户口情况、个体营业执照等等。贷款情况很多种,看你是属于哪一种。

谢邀,我从事银行贷款业务多年,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没法给准确的答案。 男方在银行已有贷款金额多少?是什么类型的贷款?以及还款记录如何? 这些都需要知道。但是可以和您说个大概仅供参考。银行贷款分好几种, 第一是抵押贷,第二消费贷。 拿消费贷来说可以细化两种,主要看征信,一种是贷款形式上证,一种是信用卡形式上证信。前者会有影响,后者影响不大。话又说回来,如果夫妻双方月收入能够覆盖月负债的2倍,这样也行。如果覆盖不了,建议结清贷款后去申请房贷成功率高点。 谢采纳,如有贷款方面的问题欢迎关注咨询。

应该没问题。只要征信合格并有对称的质押或资押,农商银应该可以贷款。

你好,你的问题应该是这样的,你想购买首套房,但首付还差10万,想先从银行贷款10万的首付款,再决定买房子,然后再向银行申请房贷。

首先,您确定这样做的话,那么从银行贷款出来的10万块首付,会影响到你后边的房贷问题,银行通过查看你的征信会发现,你在贷款之前就有一笔贷款,会认为你是缺钱的表现,所以不建议用这个方式,除非你可以找到不上征信的贷款,这类型的贷款利息去到2分,所以压力也比较大。

那么,我建议你可以这样(如果非要贷1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购房前,先跟中介公司讲清楚你的情况,让中介公司找正规的按揭公司帮你做首付贷款,一般首付贷款可以做到正常已经支付首付的一半,比如你支付三十万的首付,就可以贷款15万的首付贷,一般称为装修贷款或消费贷款,你跟中介公司表明,他们都会懂得如果操作,同样也是正规银行贷款出来的,而且利率比房贷利率还要低,大概只有3.25%到4.9%,认可度会高很多。

如果您需要再详细的了解可以关注私信我,这里不能提及太多。

点击辣条头像,关注辣条,带您了解更多关于房子的资讯和交易知识。

在贷款一方,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是拒绝继续放款给另一方的。

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可以离婚,再申请贷款。贷款放下来之后再复婚。不可以!按照规定,配偶一方取得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是夫妻共有财产,贷款是双方共同的义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会影响还款能力。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