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职业病赔偿标准_职业病死亡赔偿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3:36:42 人阅读
导读:首先应当认定,病人死亡是由于职业病,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可以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来执行,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你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来确定。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

首先应当认定,病人死亡是由于职业病,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可以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来执行,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你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来确定。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我国法定十二种尘肺有:矽沛、煤工尘肺、电墨尘肺、碳墨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其次:你的尘肺病是否属于职业病?如是,则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最后:需要到你所在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你的工伤等级后,按下列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6、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业病四级,也就是工伤四级,说明你已经做了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了,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1-4级工伤员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你可以不用上班,与单位一直保持劳动关系,住院期间你所有的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和治疗期间你的正常工资都由单位负责,四级说明你职业病也不轻啊,然后你会得到工伤基金给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的个人工资,这里说明一下个人工资不是你的平均工资,而是单位为你缴纳社保的基数!这个基数远低于你的平均工资,不过全国都是这样,你也可以争取按照你的平均工资计算,差额部分由单位负责,还有就是你的伤残津贴,四级是按照社平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是按照你们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75%.还有护理费你应该属于部分需要护理,会按照你本人工资的30%给你补偿!

总结一下吧首先你会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其他就是按月享受津贴社平工资的75%和护理费个人工资的30%,直到你退休,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停止津贴,如果养老金低于津贴,那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不知你们看明白吗,四级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管是单方面哪方要求解除动劳合同,都是违反工伤保险法!

大家都知道职业病是工伤的一种,不过却很少知道我们工伤认定的时效是怎样的。

只有当职工本身疾病被认定是职业病的时间开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不过认定工伤有大的前提,就是双方是合法的劳动主体。

按照国家规定职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或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劳动关系终止了。

所以,职工退休以后跟用人单位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也就不可能认定上是工伤。

说起来很残酷,实际上情况现实比较复杂。如果你已经超出退休年龄,就不可能去鉴定职业病的,这是一个大前提。

只要你去鉴定职业病,也就是说你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在退休前去鉴定。

这样当鉴定结果出来的时候,我们仍然是以没有退休前的劳动关系申请的工伤认定,所以这时候工伤是成立的。

然后,根据当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确定工伤的赔付责任。比如根据工伤失去能力,多少可以得到7个月到27个月的工伤伤残一次性补助金。

如果是被鉴定为工伤1~4级的,还可以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失去治理能力还可以发放生活护理费。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没有了。因为这两种补助金只是对工伤职工再就业困难造成的一种补偿,已经退休了的话,那就没有这块补偿了。

综上所述,不管是鉴定职业病,还是申请工伤,一定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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