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手续_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3:07:44 人阅读
导读:一、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二、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

一、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二、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至少1人为执业律师,其他随同人如非执业律师,应是与会见律师同一单位并持有律师管理机关印发的证件的人员。

谢谢邀请!

非法集资案件的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不需要经过许可。

法律规定,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是法律赋予辩护人的一项权利。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案件律师会见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侦查机关许可的有三类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恐怖活动犯罪;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除去上述三类案件,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需要经过许可。

非法集资案件不属于上述三种案件类型,辩护律师会见无需经过许可,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到看守所,就能会见。

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如果侦查机关根据需要派员在场监听,律师可以根据新《律师法》主张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注意事项:

(1)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以代为聘请律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聘请律师,其亲属也可以代为聘请。

(2)聘请律师不是必须书面申请。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口头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笔录,由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捺指印。

(3)公安机关因张某不能提出具体律师的名字而拒绝其聘请律师的请求的做法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仅提出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4)聘请律师,不须要公安机关批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第一款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因张某涉嫌的犯罪不是国家秘密的犯罪,所以张某的父亲为张某聘请律师不需要公安机关的批准。

(5)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

(6)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公安机关不应当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守秘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

(7)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会见是刑事律师的日常工作之一,这个问题对于刚刚入行的律师或者未办理过刑事案件的非刑事领域的律师而言,确实是一个问题。


我分几个层面来回答:


一、简单来说,三证齐全即可会见。哪三证呢?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

2.嫌疑人近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出具的《刑事辩护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以及身份证明材料1套(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村/居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如果是法律援助指派的案件需要带上法律援助公函。

3.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原件×1


第3个《会见专用介绍信》的原件在每一次会见的时候看守所都会收走,大多数看守所在第二次会见起就只有收走介绍信,其他的核对就好;而有些地方会在律师第一次会见的时候收走全套材料的原件(除了律师证原件以外),例如广州花都的看守所就会在我第一次会见的时候收走了我1套完整的委托授权材料(除了律师证原件以外);有些地方在你每次去会见的时候还要复印一份《刑事辩护委托书》提交,例如广东的惠州市看守所。另外,律师证复印件和身份证明材料最好要盖上律所的公章和核对一致章,因为有些看守所发现你没有盖章可能会以此拒绝会见(虽然不一定合法)。总之,不同的看守所规矩不同,最好是提前了解清楚,免得白跑一趟。


二、什么时候可以会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也就是说,其实当事人被抓走之后家属就可以赶紧委托律师介入了。作为公安院校毕业的律师,可以很负责地告诉你,公安在抓人后会第一时间在派出所抓紧时间讯问,突破第一次的口供后将嫌疑人转到看守所。当人在看守所后,律师带着齐全的手续去一般都见得到(敏感案件除外,有时间差)。


三、是否需要预约?

现在很多地方的看守所都实行预约制度,或者预约优先会见制度。例如广东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预约会见,又快又方便。建议在去之前也最好打电话问问是否需要预约以及预约的途径。


四、第一次会见需要带着空白的《刑事辩护委托书》进去看守所让当事人本人确认委托以及签名


所以,这个工作也需要提前准备好,我一般会准备5套左右,为后续向公安、检察院、法院递交委托材料做准备。当事人签名以后,以后会见的话就只需要带着律师证、当事人本人的委托书和介绍信即可。


五、律师是当事人和外界沟通的唯一桥梁,第一次会见至关重要

全面了解案情、做好会见笔录、初步分析法律意见、 缓解当事人和家属的焦虑,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好基础。会见做不好,辩护工作很难做得好,所以我从来不相信不亲自会见而是派个律师助理(也是执业律师)去会见的律师能办辩护工作做得好。任何工作需要做好,都需要大量的基础工作的铺垫和用心。

你好,我是孙赫律师,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首先,关于是否会遇到阻碍的问题。

自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以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极本会得到保障,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律师的会见权,在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

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这两种犯罪行为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这种情形可能不会让律师很容易会见,但是法律也规定在侦查期间至少让律师会见一次。

其次,关于律师会见时是否会害怕。

律师会见自己的当事人是自己的本质工作,去看守所会见也是自己的工作地点,在自己的工作地垫进行工作是不会害怕的。

刑事拘留和逮捕属于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期限一般是14天,其中7天由公安机关侦查,7天交由检察院审查批捕。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不能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其中,1-3是律师向办案机关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所出具的材料,此外律师在向侦查机关出具1-3之后,侦查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还应向看守部门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注: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四十八小时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律师会见。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律师会见。

第二十四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填写《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后五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会见的,应向律师开具《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向律师出具《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

(一)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二) 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三) 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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