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_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0:42:56 人阅读
导读: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只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不再纠结土地年限,100m衬交约1560元即可续期,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了!不再纠结70年产权还是40年产权,关于...

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只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

不再纠结土地年限,100m衬交约1560元即可续期,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了!不再纠结70年产权还是40

年产权,关于补交年限问题:物权法已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受保护权。

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

《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

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就是100m的房子只需要补费1560元。

现在不用纠结40年、50年和70年的产品,商业产权

产权到期后两种结果!

1、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业主只需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

继续使用;

2、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补偿,是住宅的3倍!




你所谓的土地使用权,我觉得应该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满了,如果要征收,自然不会跟你续期,你的地要退还给村集体,就和你没什么关系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届满自动续期,这是现行《物权法》规定的,也是新出台的《民法典》所明确的。做这样的规定,并不是为了征收房产税铺路,而是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给人民吃上一颗定心丸。

众所周知,我国城镇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有偿或者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限制;另一种是有偿出让、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用地性质不同,分为40年、50年和70年。利用国有划拨土地建造的房屋比如房改房、集资合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等,在满足上市条件,并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收益上市流通后,其土地使用权同样变成70年的使用期限。

但是,公民购买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从法理上讲,公民对房屋的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直至房屋灭失、损毁为止合法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两者实际上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既保证了房屋所有权人物权的完整性,同时也维护了宪法关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性。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还涉及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使用寿命只有50年,这与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并不一致。而根据有关规定,住宅设计使用到期后需经过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如果房屋质量经过50年经鉴定已经不适合居住,需要拆除,那么剩余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该如何处理?从房屋所有权角度,房屋一旦拆除,即为灭失,财产所有权应自然消失。但是,由于70的土地出让金已进入房屋成本而由房屋所有人买单,也就是,虽然房屋的财产权消失了,但是,土地使用权益还存在,显然不能自然剥夺。解决途径无非就是两种,一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存续期剩余使用权益进行补偿;二是拆除重建,房屋所有权人另行购买房屋,当然购买价格不应再包含土地成本。而新建的房屋设计使用又一个50年,又超过了剩余土地使用权的存续期,这样就会出现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期限交错的情形。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显然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

房子到期是自动续期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2.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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