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底薪只有提成还罚款_公司没有底薪,只有提成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4:13:00 人阅读
导读:1、单位没有按照约定足额发放员工工资,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2、员工可以拨打12333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

  1、单位没有按照约定足额发放员工工资,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

  2、员工可以拨打12333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

  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做销售有提成,没底薪,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公司违法,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整改,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在多年的销售工作中,我还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我遇到最差的,都还有保底的底薪是2500元,且也没有特别限制说每天都要回公司报到。

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没有底薪、没有补助、只靠提成,每天还需要到公司准时报道,如果提成也不是特别高、销售的产品单价也很昂贵、有一定的销售难度,公司也不是很大很有知名度,那大概率我是不会去的。

我想那家公司开出这样的条件,即使前期通过给面试的销售描绘美好前景,有一部分人被吸引,兴致勃勃、充满干劲的加入进去,那么不出3个月,应该80%以上的销售朋友会离开!

这些离开的销售朋友,可能几个月下来,不仅没挣到一分钱,相反自己的存款也会用掉许多,销售开单,或多或少还是会请客户那边有关人员吃个饭,送个礼品等等,这些公关层面巩固关系,可都实打实要钱啊!

还有这家公司开出这样的政策,我想大概也是不会有什么销售方面的培训,主要是它们前期相当于除了电费,没有任何其他实质性地付出,没有付出自然对你加入后的个人成长,不会很重视。

所以从这个观点上来说,也许你没开单前的离开,能力提升没有,钱没挣到,倒还有受不完的挫折和每日焦虑,真是白浪费了几个月时间。也有销售朋友想,我都付出这么久了,一定要开了单,挽回些损失才走,结果因为犹豫不决,又白白浪费时间呆了几个月。

所以综上所述,我个人应该是不会加入这样的公司,特别没有安全感,很担心到时候即使开单,能不能拿到提成,能按他们说的那种提成比例发放,好歹虽然没开单,但接触客户的时候也同时为公司做了宣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一分钱不给,空手套白狼,还是太不负责任了些!至于你如何选择,因为你掌握的信息更多,请根据你自身的情况抉择就行,我上面说的,仅是参考!

做销售,想要挣更多钱,必须是要靠提成,不拿底薪,光拿提成,也是适合你有一定的资金储备、销售能力不差、行业有人脉关系、有行业经验等会更好。

悟空问答:

我还是要从这几个方面考虑问题:

一、底薪给的高,提成給的低,充分说明这个商品很不好销售,一般的公司都是约束员工的,底薪给的高,提成就低,如果你有较高的底薪,就是防止员工光贪耍不好好跑业务,不停的跑业务,否则要扣底薪的,这就是要你一个月要销售多少产品出去,从表面上看,你为了保住底薪,就不停的跑业务,不达标是要扣底薪(工资)的。

二、如果底薪给的高,提成也给的高的话,扣底薪的目的是防止销售员不跑业务贪耍,吃底薪,象这种情况来看,这个公司的产品还是可以销售的,并不是销售不出去的,让销售员多挣钱,声称扣底薪只是处罚那些不做事的业务员。扣底薪还是有道理的。

三、如果公司的产品不好销,业务员达不到一个月的量,底薪又给的低,跑一个月达不到本地最基本的平均工资,加上保险,那只有走人的份,用不着去找劳动局了,因为当初聘用你就是写有合同,按合同办事,你是找不到理由的。

不能收取押金,否则就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作为一名光荣的打工者,首先对自己的权益要有了解,对自己选择的东家也要有一定的了解。

像你提到的这种公司对员工来说制度不健全,毫无诚信,如果你法律意识足够的话完全可以到劳动局申诉,本着保护弱者的观念,你的赢面会非常大。

现在不是能不能忍受的问题,而是如何用正常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任何公司以损害员工的利益来压榨员工的行为都不会长久。

我也是无语了,像这种公司你也能呆的下去,就算是销售类的没有底薪,最起码会承诺什么时候跟你办社保,不会克扣提成。这样才能保证员工最大的积极性来投入工作。

建议你想办法收集在公司考勤记录和打卡记录,去劳动局进行申诉,如果你碍于面子不愿意去,哪么就趁早离开吧。

再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关心的问题都摆在明面上问清楚。不要怕什么,这些都是你应该知道和应该得到的权益。招聘是双方面的,公司在招聘你的同时,你也在招聘公司。大家都是平等的。要敢于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都自己的劳动所得,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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