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最近朋友碰上一个烦心事,离职两个月了,发现前公司一直没给缴纳社保,还能要求公司补交吗?
其实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如果没有争议,还是非常简单的,用人单位凭借工资表等材料,到就业部门补办用工手续,到社保部门申请补缴即可。
但是用人单位不给补,我们只能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维权的有效期是两年,时间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因此,朋友仅仅离开单位刚刚两个月,是绝对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维权申请。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后,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补交养老保险并承担滞纳金。
如果是公司给你个人没有缴纳社保,要去社保稽查科举报。如果是公司全体没有缴纳社保,则要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可以进行处罚,甚至行政处理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有异议的话,就要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关系没有时效限制的。
因此,一般建议,用人单位不给职工交纳保险的话,尽快离开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社保等等权益,如果拖久了,像双倍工资等补偿待遇就失效了。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离职多年以后怎么样补缴社保?离职多年以后,如果说你自己没有实现再就业,并且也造成你社保中断缴费的话,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来补缴社保的。因为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那么不得以补缴的方式来延长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这也是人社部门出台的相关通知,所以说离职以后你没有找到工作单位,自己也没有缴纳社保,那么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是不能够补缴的,只能够放弃自己的缴费年限。
但是你可以从现在开始正常的来缴纳自己的社保待遇,无论是你有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都可以正常的去缴纳自己的社保待遇,比如说你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可以正常交纳自己的社保待遇,或者说你实现再就业,就可以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正常缴纳自己的社保待遇,都可以有效延长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
那么既然之前的不能补交,那么我们就应该有更高的意识来正常缴纳自己的社保,因为这样的话才可以保证自己拥有一个较大化的缴费年限,将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必须要满足1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才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否则的话,是不能够正常办理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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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社保缴纳的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按题目描述的情况,建议立刻向劳动监察投诉。
上门投诉
可以查询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的地址,工作时间都接受的。
电话投诉
在全国任何省市,直接拨打12333 劳动监察热线
拨打12345 市长热线
工作证明,就是可以证明你在私企工作了5年的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只缴纳了1年的记录。
去社保中心,凭身份证打印社保缴纳清单。
准备好以上两类材料,就可以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了。
在劳动监察大队接受投诉之后,你可以要求补缴这4年的社保。
劳动监察负责的老师,会要求你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给你补缴这4年的社保。
社保不能自己补缴的,只有凭劳动监察的处罚决定书,社保中心才接受补缴;
社保补缴,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个人出钱的。
更多的情况,或操作流程还是建议你拨打劳动监察热线12333咨询。
在公司工作4年单位一直没有为我缴社保,现在辞职了可以要求补交吗?其实不仅是因为辞职了才要求单位补缴,就是没有辞职之前,也是应该要求单位为你按时缴纳社保的,由于我们的员工都成了默不作声的羔羊,所以用人单位才敢这样公开违法。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员工入职的三十天之内,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你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为你缴纳社保,除了单位的责任以外,其实个人也是有责任的,但是作为员工,因为想保住自己饭碗,可能在在职时不敢提出,所以这也就助长了用人单位知法犯法的风气,再加上地方有关部门不作为,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借口,对于这类单位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用人的歪风邪气。
那么你这种情况,既然已经离职了,离职后就不再担心饭碗的问题,所以依法维权是非常必要的,毕竟4年的缴费时间很多人是浪费不起的,特别是那些年龄比较大的人。根据我的经验大概有两个方面维权诉求。
一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件规定的条件辞职离职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经济补偿。你在公司工作了4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公司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可以获得4个月本人在单位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如果你在职时的月工资标准平均为5000元,那么离职后可以得到20000元的经济补偿,工资越高的人越划算。
二是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交四年的养老保险。为什么只提养老保险呢,是因为医疗保险具有时效性,即使补缴了4年的医疗保险,除了能够计算为缴费年限以外,对于其他的是没有什么益处的,比如医疗报销已经过了时效性等,另外的失业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等都过了时效性,没有什么实在意义。但是养老保险不一样,养老保险是到了退休后才能享受待遇,4年的缴费年限折算为今后的养老金,也是将近每月400元左右。当然在补缴的过程中,除了单位缴纳部分和滞纳金以外,个人承担的部分是需要自己出的。
当然由于你已经离开了公司,可能在维权的手段上比较难一些。首先是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和单位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这是最重要的,然后工资流水等,个人证据收集完成以后,对于社保的补缴方面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不同意的,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或是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举报方式可分为网上举报和当地人社部门去举报,并提交书面的举报材料和证据;对于个人辞职后的经济补偿,也是可以先和单位协商的,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理由就是因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辞职,要求按照劳动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你在单位工作4年,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现在辞职了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4个月的经济补偿,为你补交4年的养老保险及滞纳金。当然维权的道路可能比较艰难,但是只要真理在自己一方,在难也是需要自己的努力去拼搏的,你需要始终记住一句话,“爱拼才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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