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人死亡债务怎么办_人死后债务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3:07:56 人阅读
导读: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

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遇到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此时可以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还债,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话,这个时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那么此时也就不需要给被继承人还债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债务人死亡,在遗产尚未正式开始分割之前,为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债权人应主动向遗产的管理人、占有人主张债权,可以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按照继承法规定,债务人如留有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遗产为限。若遗产已继承分割的,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各继承人应在其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债务人死亡,债务是否需要偿还,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分析。一般来说,债务人死亡,债务主要有如下方式:

第一,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债务人死亡,作为配偶仍然负有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

当然,现在已经不再笼统的认为婚姻期间存在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去认定。

第二,债务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规定,若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但债务范围以继承的财产价值为限。所以若是债务人有财产,还是可以得到清偿。

第三,债务人没有财产。债务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也没有财产可以清偿债务,这个时候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就当人死债消。


人有祸福旦夕,作为一种重大风险,一个人突然去世,其存款就属于名下遗产,依法受到保护,而信用卡欠款属于一种债务,银行也有较为健全的清收机制。

存款对于储户来说是一种金融资产,去世后就属于遗产,应该怎么处置?当然不是由银行“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具体有几种形式:

一是按照已故人遗嘱处置。也就是说,如果存款人生前对于存款已经立下有效遗嘱(经公证),指定了存款继承人,那么继承人就可以凭遗嘱到银行办理支取或过户。

二,家属可以直接支取的情况。主要是指家属持有存款凭证,知道密码以及相关身份证件等情况下,只要符合银行规定条件,那么是可以直接支取或过户的,相当于代理支取。但是,如果支取人因故意隐瞒死亡信息,而造成继承纠纷的,银行一般不会承担责任。

三,不符合银行支取规定的,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继承。在没有遗嘱前提下,因为家属(法定继承人)没有存款凭证,或不知道密码,或身份证件不全的等,则需要走法律程序。法律程序主要包括:公证,即继承人对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无异议的,可以凭“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到银行办理支取或过户;调解或判决,即继承人之间对分配有异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需要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最终持调解书或判决书、裁定书到银行办理支取或过户。

对于死者存款,在继承人找银行之前,银行一般不会主动通知继承人的,因为首先银行不知道存款人是否健在;其次银行需要履行为存款人保密义务,以免产生不必要纠纷。所以,这种存款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有约定保证状态,以及计算利息,随时等待继承人依法办理。

而信用卡欠款对于银行来说就是一种债权,当发生持卡人突然去世这一重大风险时,肯定会立刻采取清收措施的,以尽量减小损失。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可以从本行同名借记卡中强行扣收余额,以偿还信用卡欠款,这也是信用卡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发卡行权利之一,不足部分再走以下程序。

其次是对持卡人配偶进行催收,因为按照“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配偶属于共同债务人,对家庭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当然,如果配偶能够举证信用卡透支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是可以行使抗辩权的。

第三,没有配偶的,则催收死者名下财产继承人,比如子女或父母,但是如果财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则可以拒绝偿还欠款。

第四,在配偶或其他财产继承人均拒绝承担偿还责任的,或者没有继承人的,发卡行则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清收,比如冻结扣划死者名下银行存款、查封拍卖不动产等,用于归还信用卡欠款。

第五,没有配偶且无可执行财产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后,进入呆账核销程序,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冲销。

家族财富密码评论员董岩:

我们要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根据我国的《继承法》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是不消失的,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要看债务人是否留有遗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公民死亡后其财产的继承人同样继承债务,其债务会有其财产继承人归还。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债权人的债务。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债务的行为。”

其实说到这里已经很明白了,如果生前借了钱原则上只要有财产,有担保人有继承人的话他们就要承担起这部分债务,帮债务人还钱。

如果是借的银行的钱还好,因为如果没有偿还能力的话,银行不会剥夺借款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这个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只有一套住房又正好够你们家人居住,那么这套房子就不能拿来抵债,因为收走后就没地方住了,这个在法律上也是不支持的。但是如果家里3口人却住着几百平的别墅,这种情况房屋就会被拍卖,但是这种情况银行要给你提供租住的地方,拍卖的金额要给你换一套小的房子,其余的银行拿走。

如果是借的民间高利贷的话,他们催款就没有那么温柔了,这个时候要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根据我国法律年利率超过24%-36%的利息是可以协商不还的,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对要这部分钱,超过36%的利率不受法律保护,为严格意义上的高利贷,可以不还。

首先对于家人故去这件事小编表示哀悼,但是债务就摆在眼前也不能不管,还是要积极的协商处理,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欠债人死亡,那么我们的权利该向谁主张呢?是否适用父债子还的规定呢?



一、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


二、法律程序

(一)欠债人欠的债是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一方向银行或者支付宝 借了钱,而这个钱是用在整个家庭生活中的,那么这个钱就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了,即使借钱的一方不幸去世了,另一方也是有义务偿还的。

例如,老公为了能让家里面娱乐的活动多一点,于是打算去买一台电视。但是最近生活一直不是很富裕,而老公又想让家里面的过得开心一点,于是就去借钱买了一台电视。然而不幸的是丈夫还没有来得及还钱就因为事故不幸去世了。这时候作为妻子,虽然家里面日子不好过,但是欠别人的钱还是应该还的。 但如果借的这些钱没有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而活着的一方也能够证明这笔借款自己不知情,且借款也完全用于与自己无关的地方,即使这笔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这笔借款也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应的也就不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义务。

(二)欠债人的遗产是否有人继承 如果家里去世的一方留有遗产,继承人想要继承财产的话,那么就得承担他生前欠下的债务,可以向继承遗产的人偿还债务。

这里需要说明的就是遗产继承人只能够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义务,没有遗产或者继承的遗产不足清偿的,不能执行该继承人个人其他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去世的一方有50万的遗产,但是欠了100万的钱,而家庭子女决定继承这一部分钱,那么家庭子女就要还款了。不过虽然他有还钱的义务,但是他最多只能把全部的50万遗产还债,还差的50万也是不用他还了。

三、欠债人是否有担保人 如果欠债人有担保人的,欠债人家庭不同意还款,而且欠债人遗产又不够抵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这笔债务的剩余部分,如果担保人不愿意,可以到法院起诉他。

温馨提示 作为借款人需要注意的就是网络上各种贷款平台,他们不一定会按照法律程序来要钱的!即使欠债人去世,如果预留的有家属或者亲人的电话,当其本人因为各种原因还不起钱的时候,平台就会对留电话的亲友进行疯狂的电话轰炸,甚至以打官司以及上门进行威胁等。 所以在这里还要提醒一下大家,借钱尽量不要借高利贷,对于很多高利贷来说,人死未必账就清,高利贷会想尽各种下三滥的手法向欠款人以及他的的家人要钱,这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痛苦,在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上还要忍受着高利贷的各种折磨!生前借钱不要在自己死后还给自己家人留下无尽的痛苦!动之以情,凭着多年积淀的友情,只要说到伤心为难处,对方不会不有所考虑。“晓之以理”:情中寓之以理,晓之以利害,以理服人。“辅之以利”:在事实基础上给客户一定的让利,保本舍末,或许能激起客户有效回款的积极险。“诉之以法”:山穷水尽,仁至义尽,别无选择,诉之以法。

诉讼有风险,借钱需谨慎。失信被执行人去世了,如果被执行人没留下任何遗产,则法院就可能会终结执行程序。

如果被执行人有遗产可供执行且无人继承的,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可能隐匿被执行人遗产的,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申请法院变更、追加该被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为被执行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等应当在其取得遗产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司法实践当中,很多被执行人并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是将财产转移到近亲属或者朋友名下,一旦被执行人死亡,随之而来就是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割的纠纷,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人想要继承遗产的必须先将被执行人所欠的税款、债务清偿完毕。

但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被执行人的继承人隐匿遗产很可能无从知晓,所以申请法院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所有继承人为被执行人,则有利于查清遗产范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可以直接执行遗产从而帮助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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