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交通事故伤者救治资金_交通事故给伤者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给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8:21:39 人阅读
导读:你好,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我处理交通事故已经有20多年了。这个问题其实目前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最关心的一个问题。目前在我们国内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受伤人员的治疗...

你好,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我处理交通事故已经有20多年了。这个问题其实目前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目前在我们国内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受伤人员的治疗费用基本上是由几个部分来组成的。第一个是由保险公司来垫付一部分。第二个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一部分。第三个是由肇事的司机来垫付一部分。第四个自筹一部分。针对这几部分,我分别的和大家去谈一下。




一、保险公司的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一般会通知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一部分。如果伤者的花费超过1万元,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最多垫付1万元。因为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发。事故责任没有进行划分,如果垫付超过的多余部分,将会有理赔员来承担。


二、社会救助基金。

社会救助基金是我们国家开展了的一项救助措施。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自身资金的紧张,交警部门会开垫付通知单给救助基金。但是相关的手续还是需要伤者的家属来与救助基金进行办理。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之后。今后根据责任的划分,基金会追回自己垫付的资金。


三、肇事司机垫付。

目前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的垫付情况不是很乐观。有很多司机认为自己的车辆已经买了保险,都不愿意进行垫付。在这种情况下,肇事司机没有垫付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因为相关的法律没有明确指出需要肇事司机进行垫付。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没有下发之前,肇事司机是不愿意进行协商和垫付的。


四、家属自筹资金。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伤的家属应该尽快的自筹一部分资金。因为家人已经受伤,如果因为资金短缺的问题而在医院得不到很好的治疗的话,将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等不能靠一定要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有效及时的治疗。



关于大家都不愿意垫付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发。今后的赔偿主要是按照交警队责任认定划分的多少来进行判断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个证据。在有的时候,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不参考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其实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论是哪一方垫付的资金。只要把票据保存好,今后都会得到法律的保护的。目前我们国内解决的办法主要是通过

1、交警部门的调解,

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3、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的判决。

如果双方能够自行协商,是最快速有效的处理办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每个人都想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哪一方垫付了资金,一定要把票据保存好。如果在没有票据的情况下,任何一方的垫付将会给今后的调解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提出一些好的建议,谢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

又是一个关于垫付的问题。

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流行一种所谓“三不一没有”的做法。也就是所谓不看望不垫付不协商没有钱。伤者认为这个做法太无情,肇事者认为这样做挺有道理。这不,垫付了,伤者不来处理。

本案,肇事方做的挺不错,及时足额垫付,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但是伤者就不地道了,治好了伤,不闻不问,也不退还多余的款项,看你怎么办。

对于肇事一方,遇到这样不近情理的人,的确麻烦。但事情既然出了,就要设法处理。以下是笔者的建议。

第一,首先估计一下伤者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等级。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结合交警的责任认定估计一下,那么对方如果构成伤残等级,自己的责任又比较大,那么对方需要的赔偿远不止医药费,还会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一类,这种情况对方肯定还会诉讼解决的,等着就行,如果对方在出院后三年的时间不起诉,那就过了诉讼时效,他无权再主张赔偿了,责任自负。如果不构成伤残,或者你垫付的数额远大于应当赔偿的数额,那么对方不起诉,应当你主动起诉要求对方退回多付的金额。注意你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从对方出院起算。

第二,假定需要你起诉维权,要求退回多付的钱,那么证据就是头等大事。你要搜集你付给对方钱款的证据,例如银行打款凭条,微信转账记录等。如果是现金交付的,那也需要对方的收条一类证据。如果证据缺失,那么这笔账是很难算清的。

另外,遇到交通事故,作为肇事一方垫付还是不垫付,如何垫付?以下是笔者的建议。

1、是否垫付。

如果伤者伤情很重,有可能危及生命,应当尽量垫付,足额垫付。否则以后伤者死亡了,牵扯到刑事谅解的问题难以处理。如果伤情很轻,一般来家没必要垫付。如果伤者一方通情达理,可以垫付,如果伤者一方是得理不饶人一类的,那最好是谨慎些。

2、垫付多少。

垫付一般只限于医药费,其余的没必要垫付。垫付的数量要根据自己的责任过错而定,如果自己一方责任比较重可酌情多垫付,否则应当少垫付。无论如何,垫付的数额,不应当超过自己应承担的赔偿数额。

3、注意证据。无论垫付多少,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垫付的时候最好要伤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亲笔写一个证明,证明某某于某年月日在某地缴纳垫付款某某元,有了证据,无论垫付多少,以后庭审可以作为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赔偿款,要求在赔偿款中兑除法庭会同意的,反之,如果没有证据,遇到对方无良,那这笔款就等于扔了。

以上回答供参考。

开车在外谁都不希望出事,但一旦出了车祸就是报警叫交警来看现场,打120来救人,打保险公司来定损!一般车祸事故涉及到伤人一切都法律程序!不探望、不垫付、不私了,不跟伤者家属过多纠缠!紧急救人情况下迫不得已垫付点钱最高额度千万不要超过交强险的医疗费用额度一万元。能不垫付就不垫付!可以叫交警申请启动交强险强制垫付程序!现在社会买第三者责任险最好一百万以上去买!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很多交警会让肇事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如果要问交警这样做是否正确,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要问交警这样做是否合法,我认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法律规定,交警的法定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赶到现场及时处理,并组织救助伤者,调查事故原因并划分责任。如果事故双方共同申请,交警也能组织双方对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从上述交警职权可以看出,其实交警是没有权力让肇事方先行垫付医药费的。因此,追根溯源,交警基于及时救助伤者、缓和双方矛盾等社会价值的考量,可以建议肇事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建议,如果肇事方不愿意先行垫付,交警也不能逼迫“他们就范”,更不能以超期扣车等手段变相逼迫。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伤者急需救治但一时拿不出钱,交警有权书面通知承保肇事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我认为这种方式才是最妥当的,机动车主当初投保就是为了能在发生事故后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并且最终也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既然如此,何不从一开始就直接走保险理赔,既能提高社会效率,也能充分缓解社会矛盾。

保险公司只关心索赔是否在保额之内、是否符合保险规定、是否持有效凭证。

垫付不垫付的是当事人个人行为,与保险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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