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弥补:
1、先与对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来完善合同价格约定不明的不足。
2、双方协商不成,就按交易习惯来确定标的的价格。
3、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行,应当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河北的张三打算向广州的李四采购一批香蕉,他们在北京签了一份购买5吨香蕉的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在河北承德交货(与实际交货地一致),但是没有约定香蕉价格,不考虑其他情况。
首先张三和李四协商签到补充协议,
如果不同意就按照日常交易习惯来处理,
前两者都不行,按照河北承德的香蕉交易价格来确定。
更多合同约定不明的事项处理,请查阅《合同法》第62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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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合同是契约,是双方的合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他人利益,内容可以双方自行商议。只要对方愿意愿意,是没什么问题的!合同法对于价格约定不明确的规定: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可见,如果在采购合同中只约定了价格上限,到期时很难让对方去具体履行。最终的价格确实任需双方商议,那么当初订立的采购合同会被架空。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合同双方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就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同我国民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习惯相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谢邀,您的房屋属于二手房也就是存量房,不是商品房(商品房是开发商开发直接销售的一手房),所以不适用商品房的相关规定。买受人起诉的话,主要以你们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房本取得时间,也没有约定违约金,又非您自身原因拖延,对方即使主张您的违约责任,法院也很难支持。
A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