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维修及费用负担_租的房,冰箱坏了,维修费用该谁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2:32:35 人阅读
导读:你好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那么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如果合同中未约定,那么由出租人承担修缮责任,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不维修,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费用合...

你好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那么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如果合同中未约定,那么由出租人承担修缮责任,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不维修,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费用合同法第221条有明确的规定

因为出租房里的东西,也都是我新买的。不是二手市场淘的,所以,几年下来,大的电器到没有出现过毁坏的情况。

灯泡跟水龙头,说实话,属于频繁使用的。要是用的过程中损坏还是挺正常的。就是我们自己家,也偶尔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这次租房,上个月刚搬来的新租客就反应,用了没几天的厨房下水管漏水,后来,我又给她换了一个,其实真的都没有多少钱。

水龙头也好,灯泡也好,有时候我就跟他们说,什么东西坏了,不是人为损坏的,你们就拍个照片或者录个视频发给我,东西呢,你们自己买,我给你们转款就好了,我也不是每天都有空,别耽误你们用....

这些比较小的东西,花费不多的,在使用过程中,坏了,可以找房东,也可以自己承担,因为钱真的不多,大型的家电,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热水器..像这些,坏了找房东维修或者换新的。

作为一个出租房子多年的房东。我来说一下。

出租房屋,通常情况下,易损件比如灯泡,水龙头坏了由租客出费用更换。大件如冰箱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等坏了,由房东出钱换。除非由明显证据是租客损坏的,才由租客承担。

我也不觉得这样做是房东人好,而是基于两种理由,一是因为这些大件,租客通常情况下只是使用,不太可能人为损坏,多因老化等原因而造成。你让租客承担,心里肯定不服,那么反而容易导致租客不爱惜你的房子东物品,人为破坏。二是这些大件的维修费用不低,你要租客出,租客很可能选择弃租,换一家,你最后还是得不偿失。

当然,原则是这样,但各人具体情况不一样,还得在大原则基础上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新的家电坏了,那不是老化吧,要不要租客出费用。这种情况下,一般家电都有售后,保修期内不用付费。

如果一个东西坏了,你出钱修好了,过一阵又坏了,那就要考虑原因了,到是是真的因为年限长了而自然损坏,还是租客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呢,这时就要分析,也可以让租客分摊,这样才能避免道德风险,让租客使用中注意。


一、租赁双方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确定百责任人并承担损失,也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

二、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度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三、房东和租客在租赁回合同中可以详细地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作明确的约定。尤其对一些大型家答具,要在合同上备注新旧程度,最好拍照留底,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电器是因为产品自身的原因,使用年限久,自然老化,应该是房东出维修的费用。如果是人为的使用不当,或者是故意,损坏,应该是租客自己出维修费。打个比方,房东的冰箱、电视机、空调、电热水器等都用了几年了,刚刚搬进去住一个月因为电器自身原因老化破损,那就应该是房东出费用。如果自己租的房子住几年了,电器才坏,因为这几年自己也使用了电器,也使电器出现了老化。就应该是自己出,如果是费用高的,可以和房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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