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算经济合同吗_租赁合同是经济合同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7:06:31 人阅读
导读:经济合同是具有体现政府意志的,有经济内容的当事双方或多方的共同遵守的约定,租赁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感谢邀请回答悟空问答问题,作为一个专业从事房产交易的从业者我...

经济合同是具有体现政府意志的,有经济内容的当事双方或多方的共同遵守的约定,租赁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感谢邀请回答悟空问答问题,作为一个专业从事房产交易的从业者我对这个问题做以下阐述。

为什么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不行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相信绝大多数多有疑问。特别是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不管什么事情基本只要有手机或是电脑就能解决,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用书面的形式来签订合同呢?

1.从法律法规上讲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房屋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进行签约。合同中明确的写着租金、租期、以及出租方、承租方、中介公司的相应责任和义务,确认合同有效是自己的手写签字和红色收手印,如果后期有什么纠纷可以拿出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判定责任归属方,是一种责任划分最明确的签约方式。

2.不签书面租赁合同,口头意味着什么?

采取口头租赁的一般都是不定租期的短租,口头的租赁合同也是有法律效益的,但是这种保障非常低,如果发生违约情况各方责任归属无法划分,没有任何依据。会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也难免增加自己的精神负担。

所以,不仅仅是房屋租赁合同,绝大部分的合同采取的签约方式都是纸质的书面合同。

我是杨金宗,每天都会给大家分享房产交易的相关知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大家,也希望我们能一起互动成为好朋友!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合同成立以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合同主体要符合规定。比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比如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合同将无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一样,房屋租赁协议是双方拟定的租赁条款,不具备法律保护,而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应,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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