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_分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0:23:32 人阅读
导读:您好,德力财税为您解答:分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二、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您好,德力财税为您解答:

分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应当加盖公司公章,加盖公司公章,并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副本,标明委托的具体委托、权限和期限。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原件(当场确认)。

三、公司作出的注销决定,说明撤销该分公司的理由。

四、营业执照原件和副本。

五、分支机构纳税证明。您所说的"税收制度似乎处于异常状态",是指没有税务登记的,可以由工商登记机关在领取营业执照时签发的"分公司登记通知书"证明。

六、分支机构有单独的银行帐户的,还应当提交银行结关证明。

七、分支机构的公章。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现在分公司可以申请简易注销,分公司简易注销办理材料及流程整理如下:

1、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进入“企业信息填报”;

3、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内容;

4、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有公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提交材料后就进入简易注销20天公示期,在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30日内便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简易注销。

许可条件: 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了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报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三)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于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许可依据、收费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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