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会不会被拘留_欠钱没钱还被对方起诉会拘留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7:35:44 人阅读
导读:作为一个亲生经历着我是觉得,如果真是欠钱不还,转移资产,干脆就是老赖行为,如果被查到,肯定要判刑。但这样就苦了另外一部分真实存在的人群“创业者”生意一旦旦失败,...

作为一个亲生经历着我是觉得,如果真是欠钱不还,转移资产,干脆就是老赖行为,如果被查到,肯定要判刑。

但这样就苦了另外一部分真实存在的人群“创业者”生意一旦旦失败,就会面临墙倒众人推的境界,银行只会锦上添花,不会给你雪中送炭的,等你卖完家产真的是一无所有的时候,还是欠了不少债务,这个时候只要你努力赚钱去还,多少都要还,法院执行局的也不会强制执行了,没任何意义,无非有人使坏,因为每年只有一次强制执行的机会,当然这是在你没有任何资产的大前提下。这种时候,找个地方,先活着,尽量保持电话畅通,努力奋斗,听天由命吧。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司法拘留的。  2、司法拘留会出现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到法院起诉,胜诉之后,你有能力而不拒不法律判决的,可能就会被拘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搞清楚一点,欠债不还经法院审理对欠债人只有两种情况。一,有能力但拒不偿还。有能力指欠债人个人名下有财产有固定收入的。二,欠债人名下无固定收入及财产确实无法偿还的。

第一种,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前会将欠债人拉进老赖黑名单,欠债人仍然不还的,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本人名下所有财产,除了儿女不要,其它都要。执行中如欠债人阻碍执行将视情节少则被刑拘,多则被判刑。

第二种,欠债人经法院查实确无财产收入可执行,法院会让债权务双方协商达成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协议,通俗叫自行协商,让后停止或暂停执行,等欠债人有经济来源收入后又再启动执行。最严重的就是查扣你所有银行开户卡,连黑名单老赖的头衔都不会给你戴,通俗的说,就是你先养活自己有钱又再处理。

你说的无力,如果是第二种,那么恭喜你,你该干嘛干嘛,只是别让法院和你的债主在高消费场所经常见你。如果是第一种,那还是差不多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还上吧,要不然钱一分不少还还要被拘上黑名。

欠钱不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可以司法拘留,但拘留的时间不超过15天,也不会多次拘留,但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强制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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