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可以抢注商标吗_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0:28:13 人阅读
导读:恶意抢注行为呈现高发态势众多个人企业深受困扰,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恶意抢注行为呈现高发态势。案件逐年上升。要不经营几年的品牌当时没注册,注...

  恶意抢注行为呈现高发态势 众多个人企业深受困扰,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恶意抢注行为呈现高发态势。案件逐年上升。要不经营几年的品牌当时没注册,注册时发现被人抢先一步注册了;  要不被一些所谓“知产流氓”找空子,注册了自己品牌未注册的领域或类别;  抢注国内外知名商标、商号、名人姓名的,同一主体囤积几百件甚至几千件商标不使用、待价而沽的,抢注者更是“贼喊捉贼”恶意维权,谋取利益。  长期以来恶意抢注现象屡禁不绝,商标局为此近期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防止市场上的抢注行为。重拳整治恶意抢注商标:建立嫌疑人名单数据库。恶意抢注甚至倒逼守法企业注册大量防御性商标,由此造成恶性循环,商标申请量虚高不下。  著名作家郑渊洁的“皮皮鲁”“卫斯理”等,都面临过被抢注的行为,为了获得自己的权益,名人也不得不频繁奔波于商标局进行为自己的商标维权。  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小米、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纷纷抢注“奇葩”商标:大米、红米、蓝米、黑米、紫米;“阿里妈妈”、“阿里爷爷”、“阿里奶奶”、“阿里哥哥”......(请参考文章《【我劝你系列】什么是防御商标?你得注册!》  什么是商标抢注  商标抢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广义的商标抢注即包括抢先注册未注册商标,也包括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及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通常,商标恶意抢注包括三种行为:  一是将他人已经投入使用但并未注册的商标抢先注册,并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及服务上,以利用他人在该商品或服务中已经建立的消费者信任;  二是将他人的驰名或知名商标申请注册在与原商标不同的商品及服务上,以引导消费者将其商品与驰名或知名商标所代表的信誉联系起来;  三是将著名企业的名称、名人的姓名或知名艺术形象抢先注册为商标,从而诱使消费者将其商品与这些著名企业、名人或知名艺术形象联系起来。  如何应对商标抢注?  对于商标抢注行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二)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侧重提供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与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  患于未然:构筑第一道权益防护罩  遭遇商标抢注,不仅被侵犯市场,伤害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但追踪起根本原因还是个人或企业对商标保护意识薄弱,不注重自有品牌在法律上的注册,导致企业从不同方面间接或直接的损失惨重。根据从事多年知产行业的小智的了解,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甚是)对商标没什么保护意识,商标不是简单的品名或知名度,而是消费者同产品的全部体验,也是企业与竞争者争夺消费者的手段。  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在先原则”,讲究的是谁先注册商标,谁就对该商标拥有专用权,因此,从这点来讲,所谓的“抢注”行为也有其合理性。  所以,从这些名人、大企业的教训中获得经验,提升商标保护意识,对于自己已经投入使用或者未来可能使用的商标,应及时在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构筑起防商标抢注、保护自己的品牌及权益的第一道屏障。这样既可以避免今后的不必要的麻烦,也可避免“山寨”“傍名牌”商标给自己的品牌带来的不良影响。这种做法称之为防御性商标注册。(请参考文章《【我劝你系列】什么是防御商标?你得注册!》  本期关于智客商标注册【我劝你系列】《深受困扰的商标被抢注如何应对?》,小智就讲到这里。我会在留言区看到你更多的商标问题,你问我答!

什么是抢注,抢注是比如你在经营的是9类商标,我抢你35类,这样你可以到商标局去投诉。如果他是在空白期注册的,在大家不知道的情况下,注册同一个名字,那就不属于抢注。

【每日讲法观点】抢注他人的商标,肯定是违法的。2020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系列商标抢注案件作出判决,相关的商标因为侵犯了乔丹的在先姓名权被撤销,自此我国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规范越来越严格。

为什么会产生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实施注册制,获准注册后的商标就具有专用权,同时受到法律的保护。很多市场主体抢注一些与大牌相关的商标,因此而获得了巨额的收入,大量恶意抢注商标,囤积商标,严重损害了市场的正常经营。

在2019年商标法的修改后,慢慢的对上述抢注商标的行为有所规范,国家加强打击的力度,恶意抢注的司法判例越来越多。

恶意抢注注册商标的现象盛行,个人认为其根源在于我国的商标制度,我国商标制度实行的是注册主义,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不要求证明他已经实际使用该商标,也不要求证明它具有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意图,只要符合法定申请的条件,就可以获得商标的注册。

恶意注册商标的类型

一般来说恶意注册商标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不正当竞争型的注册,包括搭便车的行为——不当攫取他人声誉的注册以及意图阻止在先权利人进入市场而进行的注册;另外一种是权利滥用型的注册,包括囤积注册以及基于从在先权人处,获取经济收益而为的注册。

2019年1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第7条、第13条、第19条第3款、第33条、第44条第1款、第68条,明确了商标使用的义务,规范了商标代理的行为,规制了商标恶意申请注册的行为,加大了对恶意注册商标的处罚。

总结

恶意抢注商标,一方面是因为商标注册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另一方面也是权利滥用以及诚信危机的表现。

经历过短暂的恶意抢注商标带来的恶果,我国及时修改了法律,发布了相关政策,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加以规制,司法判例的态度也不断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明显属于违法的行为,不能放任居心叵测的人运用法律的漏洞损害正当经营的人利益。

作为市场主体,也应当诚信经营,切勿耍小聪明,抢注他人的商标,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同时,商标被恶意抢注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并且能够支持《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那么才能证明商标被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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