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借条没收到钱案件_打了借条未拿到钱法院如何判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4:02:05 人阅读
导读:如果你说的为真且没有遗漏,那么不用担心,无需还款。民间借贷纠纷中着重审查两点——双方达成借贷合意、实际交付借款。你的这个案子只满足了前者,而没有实际交付款项,因...

如果你说的为真且没有遗漏,那么不用担心,无需还款。

民间借贷纠纷中着重审查两点——双方达成借贷合意、实际交付借款。你的这个案子只满足了前者,而没有实际交付款项,因此你们的借贷合同只是成立,但未生效,你也就无需还款。

需注意,对方有可能主张现金交付,但是你不能因此就慌乱,实话实说就行,法官会审查的,相信法律,相信法官。

我是景康健律师,希望你的事情得以顺利解决。

这个问题太理论化了,因为合同的有效及合同的生效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虽然是借条,但本质上也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规定,只要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那双方签订的合同便是有效的合同。

所以,从问题来看,这个借条并不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属于欺诈、胁迫,或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况出现,这个合同便是有效的合同。

但是,合同的生效则是另一个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合同生效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民间借贷的合同是以提供借款为生效条件。写了借条,却没有实质的现金支付,也无转账,说明并未交付借款,合同便未生效。

这些是理论问题,但是实际中又是另外一回事。

若有借条的话,而借款金额又较小,对方辩称以现金方式交付借款,这也符合一般的社会交易习惯,法院也是有可能会予以支持。若是借款金额较大或巨大的情况,这个时候以现金交付便与一般交易习惯不相符,法院会根据出借人的经济能力、金额大小、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当事人之间的亲疏关系等因素,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进行事实认定。

写了借条却没有收到借款,这是很危险的,面临诉讼不利的可能。这时出具借条的人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证据意识,及时与出借人进行沟通,并保留必要的证据,确认借款尚未交付。

司法实践中,借条本身代表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特别对于小额借款,法院一般不查明借款的给付情况。借条在法庭上作用还是挺大的。

对大额的借款纠纷,法院一般会查明借款款项的交付情况。如果持有借条的人证明不了借款已经交付,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

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的因素很多,出具借条的人也不能把权益完全寄托在法院认定上,还是以自己收集证据或催促出借人支付借款为宜。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有其他经济往来,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也不是不可能的。

借贷是典型的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你借款的交付作为借款关系成立的条件。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未交付,借贷关系不成立。

但是对于企业组织法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有借条,并能够证明借款尚未交付,那么借款关系仍然是成立的。出具借条的人有权起诉出借人交付借款。借条能够起到证明借款关系成立的初步证据作用。

但不管怎么说,借条的公认属性没有改变,借条表明了借贷关系的方向(出借人-借入人)问题,一定程度代表了借款的交付,一定程度代表借款尚未归还。总之,对出具借条人是非常不利的,出条人应当采取必要法律措施。


打了借条没有拿到对方的钱,说明你们双方的借款关系没有最终成立呀。

因为借款合同是一个实践性的合同,除了要签署借款协议之外,最关键的是要有现金交付的行为。

如果你只是与对方打了借条,但是实际并没有履行现金交付的义务,那么你们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是没有成立的,也就是说你没有义务偿还对方的借款,因为你也没有借到对方的钱。

所以对方如果只拿借条,要求你还款属于证据不充分,这种情况下,他需要提供已经向你交付借款的证据,如果提供不出来,你是不需要偿还的。

当然,最保险的做法就是你应当拿到现金之后或者借款之后再给对方出示相关的借条。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有的时候如果你手里只有借条,却没有转账记录能够证明你已经交付借款的证据,有时候这个官司是打不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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