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_如何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21:47:02 人阅读
导读:复印劳动合同,到工商局打印被投诉单位工商信息,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投诉书〉,例出事实与理由,提出要求,投诉人签名盖指印〈网上有投诉书范文〉,如果多人一起告更...

复印劳动合同,到工商局打印被投诉单位工商信息,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投诉书〉,例出事实与理由,提出要求,投诉人签名盖指印〈网上有投诉书范文〉,如果多人一起告更好。需要注意的事项:为了证明投诉书内所说的事实,有些证据材料确实在单位手里,就要尽量把提供证据的责任推给单位,比如,工资表,考勤记录,打卡记录等……,在投诉书内一定要写明这些是由单位保管的,这样,劳动监察立案后到单位调查,就会要求单位提供这些材料,如果单位提供不出,单位有举证不利的后果。还需要注意的是,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只管单位违反劳动法的事,属于劳动争议的,劳动监察不会管的(劳动争议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接到投诉书后,如果不属于劳动监察管,会向投诉人回复(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的。一定要自己看下劳动法,先弄清楚那些情况属于单位违法,那些是劳动监察应该管的,应该管就不能推辞,就必须要管。

如果已经证明是单位违法,劳动监察却不想管,或者借口是劳动争议进行推辞,拖着不管,那就找分管劳动的政府领导,还有上级政府部门,劳动监察如果不做为,也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的。劳动监察处理劳动案件,一般要求两个月内结案,案情复杂,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结案

打电话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的,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1、银行工资流水;2、工资条;3、证人证言;4、工作证;5、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监察大队不受理,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投诉:0769-12333 网站http://dgsi.dg.gov.cn/劳动监察科(挂市劳动监察大队牌子)(电话:0769-2203612)东莞市劳动局及各分局电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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