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的标准及依据是什么_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4:28:22 人阅读
导读:这位朋友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交通事故护理费及营养费的计算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对于护理费赔偿标准分两种情况,要看您的护理人员有没有固定收...

这位朋友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交通事故护理费及营养费的计算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对于护理费赔偿标准分两种情况,要看您的护理人员有没有固定收入。

第一种情况: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即由亲属担任护理人员,且该亲属有固定收入)。那么此种情况下,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员的误工费

第二种情况: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即自己的亲属作为护理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或者是自己雇佣的护工。那么此种情况下,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元/天) X 护理期限(天)

2.营养费赔偿金额计算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因此这里建议您,根据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为标准。

3.此外,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为您作以下补充: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赔偿金额计算=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赔偿金=误工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的赔偿金=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交通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 住院天数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 住宿天数

综上,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到您,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根据我国国情,大部分地区经济还不发达,生活水平还不高,加上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相对比较抽象的特点,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 依据: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进食来解决营养问题。 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有效地配合临床,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康复。因此,营养费的支出对于受害人的治疗和康复有着不同程度的需要。

营养费就是指当事人在身体收到伤害后需要补充各种营养品,而不同的营养品已经不能满足受害者本身的营养需求,需要更多的营养品补充身体,那麽受害者就可以向责任方索要营养费,营养费也可以说是对受害者身体的另一种补偿方式,受害者向责任方索要营养费是有法律依据的,责任方有补偿受害者营养费的义务。那麽营养费的赔偿计算标准和金额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营养费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二、营养费赔偿金额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营养费赔偿金额可以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营养费的赔偿计算标准和金额是怎么规定的。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受害人在受到损害时是有权利向责任方要营养费的,责任方也不应拒绝,给予营养费也是对受害方赔偿的一种方式,受害人有权利要,责任方有义务给,严重的人身损害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如需营养费,则需医疗机构出具相应鉴定书。具体情况不同需赔偿不同的营养费。

交通事故中很少有赔偿营养费的,一般的法院都不支持赔偿营养费,能判决赔偿营养费的,只有在事故中导致胃切除的,或者其他内脏严重受损的。

外伤的都不赔偿营养费。营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医生下达的诊断来确定的,就是赔偿的话,一天也就是30-40元左右。不是很多,和正常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差不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