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不去会怎么样_刚签完合同后,马上离职会有问题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8:34:21 人阅读
导读:按照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按正常手续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即可,但还是要究其根本,解决问题,不能一出现问题想到的就是离职,选择逃避,这...

按照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按正常手续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即可,但还是要究其根本,解决问题,不能一出现问题想到的就是离职,选择逃避,这是作为一个HR的建议。

签了劳动合同却未上班,属于劳动关系未正式建立的情况。如果不想去了,直接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劳动者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认真想好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履行劳动合同不会在法律层面有什么大的影响,但对个人的信誉始终是不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说一下个人看法,签了劳动合同,但上了一天班就不想再干了,那好象也要正式辞职。如果是试用期,那提前三五天提出辞呈(口头也可以),用人方也会尽快答复您,办手续走人就可以了。如果直接顶岗没有试用期,那还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内没有答复,到下个月您走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千万不要以为只上班一天,想离开就可以离开,不想干拍屁股走人,那样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人家可以追究你的责任甚至要求你赔偿。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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