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没有劳动合同_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算是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4:16:33 人阅读
导读:你好,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用工超过一个月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你好,你在小工厂工作二十多年,既无劳动合同也无社...

你好,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用工超过一个月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你好,你在小工厂工作二十多年,既无劳动合同也无社保,何其亏也!你的大好年华都献给了这个小工厂,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定权益,那就是没有社会保险,等你60岁以后,你无法退休,也领不到任何养老金,更享受不了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如果就这样辞职实在太亏了。

你自己也说了,因为没有合同没有社保,想辞职要求工厂给予补偿。但我要告诉你的是,如果你主动辞职的话,辞职的理由如果没有写好,那么你想要拿工厂的补偿是不可能的。所以,你必须做好万全准备,然后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再主张工厂支付你经济补偿,最重要的是必须要求工厂给你按入职年限补缴社保

从我处理的类似劳动争议纠纷以及法院判例来看,我认为你想要拿补偿,想要补缴社保,必须分三步走。具体如下:

第一步,你首要的任务是从此刻起收集维权需要的各种证据资料。想要从工厂手上拿补偿和社保缴纳费用,你必须通过维权途径解决,不要指望工厂会大发善心,但维权就要靠证据说话,离开了证据哪怕你比窦娥还冤都没人相信你,也无法得到支持。可是,由于你缺乏最重要的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所以你只能找其他的证据来证明你在公司确实干了二十多年。具体的证据资料有工牌工服(工牌最好有公司盖章,工服最好有公司名或Logo)、工资条、考勤记录、证人证言、工作照、你签名的文件资料、工资流水发放记录、与领导或同事沟通的有关工作方面的视听信息(如微信工作群、短信、工作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其他资料(如工厂的嘉奖、收入证明、领导签字的相关单据等)。你如果能准备好这些证据,那么你才有维权的必要和胜算的可能。

第二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提出辞职。要知道,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与辞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意义大不一样。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理由必须是工厂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工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你在工厂干了二十多年,只要你现在的工资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你就可以一次性拿到二十多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核算标准和方法可以参考我以前的文章,里面有详细的介绍。

第三步,到社保局投诉工厂没有给你缴纳任何社保,要求工厂给你补缴这二十多年的社保。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可能你无法准备全面的证据,而且由于你工作时间的久远,如果能与公司达成一致,最最起码必须要求公司给你补缴15年的社保,因为这涉及到你以后退休拿养老金的事,只要工厂能给你补缴15年以上,你都可以接受。你只要证据确凿,社保局一定会判处工厂给你补缴社保的,工厂也必须依法执行。

最后我要说的是,无论是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给你补交社保,工厂这次要出一大笔钱,所以你们工厂绝对不会乖乖就范的,肯定会跟你打持久战,所以你要准备好打官司的心理准备。为了以后老了有保障,最终必须要打官司,你必然胜诉。

首先很多公司或者员工可能会认为,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办法主张自己的权益,或者公司就以为没有办法来证明是自己的员工,就可以为所欲为,其实这样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如果公司正式聘用了员工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当劳动者没有出现法定过错的时候,是不得随便辞退员工的。如果公司辞退员工没有合法的依据,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是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当然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一个重要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证明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直接依据,但是如果没有也不用过于担心,因为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来间接证明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或者说员工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比如发工资的一些银行转账记录,社保记录或者工作证,工作时候的照片,或者员工曾经签署的一些公司的文件,考勤记录,其他员工的证人证言等等,只要间接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就可以了。

至于其他的很多证据,其实举证责任都是在于公司,而不是在于劳动者。所以劳动者对于证据的问题,关键是能够找到在公司工作即可,其他的证据都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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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无数次了,愿意和大家再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必须在30日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赔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

二、劳动者在今后应聘时,要保存好在该单位工作时的所有资料。如:(1)应聘录取通知书;(2)上岗培训考试成绩单;(3)工装;(4)工资发放表;(5)加班加点通知单,以及单位让你签字的凭证。(6)本人参加单位生产工作的影像资料。

三、劳动者与单位一旦发生了劳动纠纷,不论是对部劳动仲裁的公堂,还是走司法程序,我国的法律有明确规定,那就是:“谁主张,谁举证。”那么,有了以上这些资料和证据,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起“官司”将必输无疑。

针对你已上班两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这肯定是违法的,作为一名资深HR,下面做如下分析和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主动咨询公司其他同事,询问这是普遍情况,还是个别情况,如是普遍情况,这家公司的老板肯定不知法,不守法,没有法律意识,沟通不成,多费口舌无用,直接去劳动部门举报这家公司。

2、不签劳动合同,如是针对你个人,那更要向公司的人事或老板咨询清楚原因,如你不能接受对方的说辞,同时在表明你的态度后,对方还是坚持不签,同样去劳动部门举报这家公司。

3、举报这家公司之前,注意保存相关工作证据,如录用通知、入职表、上班考勤记录、工号牌、工作日志、工作微信、邮件记录、工作环境中的个人相片。

4、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要进行如下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

结论:对于恶意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公司,一定要拿起劳动法来保户自己的合法利益,千万不要容忍,更不要去纵容,但维权的同时也不要采取过激手段,损坏对方财物,授对方以口实,有理变无理。

不合法的,劳动者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您好题主,大家好!作为一支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首都律师团队,之前接触过很多起类似的案件,简单分享一下我们对该问题的经验看法或处理建议,若对您有所帮助,请【关注】一下,获取更多法律帮助。

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哪些法律条文?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肆意克扣工资,强迫加班,不给加班费等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仍然司空见惯,但说实话总体情况比前些年好转很多。目前此类违法行为多存在于劳动力密集的、老板法律意识淡薄的中小企业。要是真遇到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合理呢?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极速法理给劳动者们哪些维权建议?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建议向单位主张:

  1. 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 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 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极速法理建议劳动者们这么做?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工装工牌”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或物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工装工牌”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证据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充分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发生劳动关系。

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希望大家的麻烦事尽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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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若是企业管理者推荐阅读《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潜在风险更大?》一文。

  • 您若是劳动者推荐阅读《签订劳动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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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五险一金,对于员工来说未必是坏事,对于单位来说也未必是好事。当下中国很多的小企业,为了节省自己的用工成本,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甚至有些单位让劳动者出具自愿不缴纳社保的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录用。

表面上看,单位的确是省了一笔钱,以上海为例,单位如果按照正规的流程办理用工,以员工合同0工资5000块为例,单位实际的用工成本在7000左右的。员工在缴纳三险一金后实际到手只有4100元左右,而单位在缴纳员工的五险一金后,除去给员工的5000块,还需要另外再缴纳近2000元,因此很多单位是不想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同时,有些单位为了自己用人方便,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可以在不想继续用人的时候随意开除员工,如果员工无法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就无法拿到相应的赔偿。

前面为什么说对于单位来说不一定是好事呢?因为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一旦劳动者就此事提起劳动仲裁,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与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单位是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当然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同时还存在一个时效的问题,就不展开来说了。至于不办五险一金,如果员工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员工是可以向社保部门提出让单位补缴社保的。而且,根据实务当中的大量案例我们可以知道,不办五险一金,一旦员工在工作当中受伤,经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所有的费用及工伤保险待遇是要单位承担的。有些单位会觉得自己的工作环境很安全,员工在工作期间并不会受伤,所以心存侥幸。但是不要忘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当中还有一条是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是单位无法控制的,一旦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经认定为工伤,单位还是要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解释了这么多,说到该怎么办,答案想必大家心里也清楚了,当然是按照法律办了。该签合同签合同,该缴纳社保公积金缴纳社保公积金,劳动者和单位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关系无法确认怎么办呢?对于单位来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旦确认了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所以还是那句话,按照法律来,谁都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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