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了判10年_取保候审10年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5:23:48 人阅读
导读:今年2个朋友遭遇了官司,都是取保候审,有幸参与了全程。结果有两种,有罪或者没罪。先说程序,无论有罪或者没罪,取保期间都得无条件配合公安侦查,随叫随到。一年之后,...

今年2个朋友遭遇了官司,都是取保候审,有幸参与了全程。

结果有两种,有罪或者没罪。

先说程序,无论有罪或者没罪,取保期间都得无条件配合公安侦查,随叫随到。一年之后,公安会整理卷宗连你本人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取保候审也会随之转到第二轮,重新签字,重新计算日期,此时你受检察院监管。

同在公安阶段一样,也要随叫随到。此时关键问题来了,如果检方认为你的案卷证据上或者有哪些方面存在问题,不够起诉条件,会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理论上可退两次。这个时机对嫌疑人是有利的,你懂得。

补充侦查结束以后,如果证据依然存在问题,检方可以做两个选择,第一,强行起诉,让法院去判。第二,退回公安,做存疑不起诉处理。

这个空间很大,你懂得。

如果去法院判,判嫌疑人无罪,那法官无疑是得罪了前边所有的办案单位,证明前边人所做的所有工作都是错的。你想想这种可能得几率有多大。

退回公安为正常程序,移交法院也不为过。但是这个世道想让人帮你,你先得撬开别人的嘴。用什么撬?有人说,用正义,好吧。此处略去一行字。。。。

然后就是判决了,一般取保候审基本会判缓刑,就是去户口所在地司法所做社区矫正,限制条件和取保候审差不多,期限一般是判实刑期限的二倍。

要知道,此刻你已经是犯人了,以后孩子入党,考公务员,入伍参军,上特殊岗位,一切需要政审的都会受影响。

而如果没有到法院,检方直接退回公安做存疑不起诉,那就等于你去了公检法走了一圈,出来还是白人,啥事没有。

所有,无论做什么请三思后行,起码为了孩子。

依我之见:‘’取保候审‘’故名思义,提供担保在诉讼各环节随时‘’侯审‘’嘛,就是说取保者仍须在各环节‘’随传随到丶不误审判‘’。

一,‘’取保候审‘’,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至七十一条所规定的刑事案件查办过程中,刑事立案后为保证案件顺利办理,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个人人危险性‘’一一对构成犯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不致危害社会,即在候审期间不会自杀、逃跑丶毁灭伪造证据、威胁被害人丶证人改变证言、串供丶重新犯罪等等妨害诉讼危害社会的行为,经当事人丶法定申请和办案机关审查同意采取保证人担保或提供一定数额担保金担保的方式,有条件的暂不收押予以释放保证‘’随传随到丶不误审查‘’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各环节,公安机关有权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后有权在审查起诉中继续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符合的再次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也有权在审判过程中审查被告人是否继续办理取保侯审,符合条件的由法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再次告知被告人须‘’随传随到丶不误审判‘’,即随时听侯法院的传唤,法庭开庭时必须按时到庭接受审理和最后宣判,否则,法庭有权撤销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交保证金担保的,依法没收保证金,如果被告人之罪名成立构成犯罪的,会对其判处实刑并收监执行。

所以,被采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必须要‘’随传随到丶不误审案‘’,否则,会有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请问:一、题主涉嫌何罪?二、是在哪个阶段采取的取保候审?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也就是说《取保候审决定书》盖的是哪个机关的章?三、《取保候审决定书》上写的取保的原因是什么?

通常而言,取保候审以后坐牢的机会要小于不取保,这是因为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决定的。因为取保候审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刑种条件——管制拘役附加刑;二是社会危险性条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及病、孕、生活不能自理等;三是可能超期羁押的。

但是这不绝对。如果是因第一种原因取保,说明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可能较为轻微,有可能适用缓刑,也就是说坐牢的可能较小;如果是因为疾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是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取保的,这种情形下犯罪行为较前一种更重,将来仍有可能被判处实刑;如果是第三种原因,尤其是都已经批捕、期限届满未办结的,这种情形判处实刑,理论上要比因第一种、第二种取保的可能性大。

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通常以“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或者“投案自首、主动交代、退赃退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为由采取取保措施,并让嫌疑人接受保证人监督。当然,办案机关也会以“我局正在侦查谁谁某某案,因检察院不批捕,决定对其取保,从某日起算,应接受谁谁的监督”即检察院不批捕为由决定取保。质言之,通常仍然是符合社会危险性条件。

刑事案件,有条件的尽量委托律师,并且让律师尽早介入。

刑事辩护有个“黄金37天”的说法,就是说在拘留以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律师通过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帮助、帮助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办案机关提出意见等,从而影响办案机关采取或者作出对嫌疑人有利的措施或者决定。


专业的律师能够在这个时间更好地帮助嫌疑人,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哪用复制这么多,人家只是问最短时间。

最长一年,没有规定最短。只要确认他是无罪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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