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制迁出孩子户口_关于户口强制迁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0:11:14 人阅读
导读:根据目前的户籍管理规定,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户口的,新入住户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明将户口迁入。但如果原房东拒不迁出,有2...

根据目前的户籍管理规定,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户口的,新入住户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明将户口迁入。

但如果原房东拒不迁出,有2种情况:

1、如果原房东现有房子与已出售的房子在同一个街道或乡镇等近距离区域内,那么公安部门核实信息后,可以强迁户口;

2、如果原房东在当地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在外地,那么公安部门也无法强迁户口或注销户口,只能督促原房东迁出。

建议: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能留个心眼,在协议上注明,或者暂不要将房款全部付清。

  一,二手房房主未迁走的,不影响买方户口落户,原房主只是挂靠的关系(空挂户口)。

二,法律上对于二手房房主不迁户口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是要以双方协商为主。

1,如果房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执行对方拒不执行的,可以起诉。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只能协商或者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来调解,或者退房。

买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都会要求原房主将落户在该房屋的户口全部迁出,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买房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能否将自己的户口落入房屋所在地的问题。

对于这类问题,目前解决途径非常有限,原因在于:一方面,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买方以买卖合同和新房本为依据并不能启动公安机关的户口迁出程序;另一方面,户口迁出涉及行政机关的职权,并非民事纠纷,此类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因此,法院并不受理此类纠纷。

由于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将自己户口迁入。在这个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以减轻自己的损失。在这里提醒各位购房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签合同之前

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有必要,应要求房主本人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查询。对意向房屋里面的户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可以咨询办理户口迁移、落户等相关规定。

签合同之时

如产权人的户口在其卖出的房子中,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好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明确约定原产权人户口迁出的时间以及不及时迁移应负的违约责任,提高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以此敦促卖房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一旦出现卖房人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情况,买房人起诉索赔也有依据,而不必另行寻找损失证明。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留有部分尾款待户口迁出后再付清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签合同之后

遇到原房东不配合迁移户口的情况,现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居民户口簿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明,而迁出户口告知书则是由公安机关提供。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电话、公告等多种方式告知原户口人员。@明星上头条 @微头条 @头条热点 @李子柒 @国泰安居 @抖音短视频 @头条号


  可以带着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向孩子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申请孩子户口迁出。

  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若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补充回答:

1、看是什么关系,如果是离婚的,可以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是离婚证到派出所要求将其户口迁出,但只能是在他的户口有接收地点时才可以;也可以要求和他分户。

2、如果是其他亲属关系,家人关系不好,想让他迁出户口,应是在他成家后分户。

3、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地派出所。但想适用原规定要求派出所将其户口强制迁出,是不可能的了。“那我现在有没有办法 要求他户口迁出?已经和家里关系不好了 已经断绝来往但户口还在老人家里`1、你提到的可以强制迁移户口的规定,是以前的“暂行规定”;而现在的新规定已经没有类似规定。就是说:现在派出所不能强制迁移户口了,在2005年7月1日新规定实施之前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有暂行规定列举情形下的户口。2、“里面没有提到关于怎么强制迁出户口的相关规定”:新规定没有提到,就表明不能再强制迁移。3、“这条是不是意思说以前提到的 现在没有提到,还是按以前规定办事?现在提到的和以前有冲突的 就按新的办?”:完全不是。应是:(1)以前的规定提到的 现在没有提到:就【不能再按以前规定办事】、以前的规定不能再实施。(2)也不是“现在提到的和以前有冲突的 就按新的办?”,而是:A、现在提到的、和以前的规定有冲突:按现在的规定办;B、以前提到的、和现在的规定有冲突的:也按现在的办;C、以前提到的、现在没有提的:不能再办;D、以前没有提到、现在有规定的:按现在的规定办。

4、综上:按《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在上海不能再强制迁移户口。

拿着判决书去户籍所在地更改你和前夫的关系并单独持一本户口本,这样不就有户口本了,但是未成年人迁户口好像是要男方同意的,具体的要看你当地的户籍管理是怎么操作的,我就是这样做的,但是我女儿已成年,不需要经过前夫同意我直接迁了

1、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2、对于户口迁出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可以直接找公安机关户籍科室处理具体手续 3、如果购房协议中迁移户口的具体期限,并约定违约金,对方没有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按期迁移户口手续的,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对方无权阻止当事人迁走孩子的户口,如对方无理阻止的,可以携带法院判决书,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去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凭户籍证明和法院判决书去户口所在地要求迁走户口,孩子户口随迁。

二,离婚迁户口的一般流程(以迁入地派出所要求为准):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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