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初中学生上晚自习每人交200元给老师作为劳务费是可以的。
学生上晚自习是正常教学之外的工作,属于课后服务性质。
关于课后服务教育部有指导意见,各地也相应的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好多地区的资金来源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费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项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学生上晚自习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寄宿制学校,上晚自习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一部分,要不然这个时间段学生没有办法监管;第二种形式是采取自愿的原则,住在学校附近的学生可以自愿参加上晚自习。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晚自习教育辅导都属于正常教学以外的工作,给老师适当的报酬是理所应该,合情合理合法的,这一点无可厚非。
尽管说,国家张政策上资金来源也有财政补贴,社会捐助等途径,但说实话这些途径,基本上都是挂一个名,有时候很难争取到资金。既要解决孩子上晚自习的事情,又要给辅导晚自习老师一定的报酬,只能依靠收取费用这条途径。
题主没有说清楚,这200元钱是一个学期,还是一个月,如果是一个学期,真心说不多,已经很低了,如果说是一个月的确有点偏高,但不管怎说收费问题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人民政府审定;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这也不是学校想怎么收就怎么收。
最后,要说的是家长不要再这上面再耿耿于怀,上晚自习老师额外付出,学校收取一点费用用于老师的劳务报酬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这样既辅导了孩子学习,又给家长减轻了负担,多好的事情。再说,收200元费用的确不高,性价比比较高的。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劳务费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费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费用。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澳门劳务费澳门政府对所有赴澳工作的劳工依法收取劳务费用。其标准:技术劳工为400MOP/月;非技术劳工为300MOP/月;制衣业为250MOP/月收取。劳务费只有两种原因可以退还1.由于雇主方原因,比如结业、无合理原因辞退劳工。2.劳工自身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必须持有市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原件,或指定医院的证明原件。
按目前财税管理制度下,劳务费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即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在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是劳务费不同于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所以支付方做为合理费用列支。
劳务费不属于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所以支付劳务费的单位,应该凭收款方提交的发票列支成本并支付,否则不能做为合理费用列支,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支付方的应税所得,造成税收损失。
因此收款方应该到税局申请代开发票,并在开票时缴纳相关税款,这样凭发票付款时,付款方不再需要代扣代缴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支出即劳务报酬支出,是指除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外,纳税人支付给为其提供各种劳务和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手续费、管理费、介绍费、佣金、劳务费等支出。 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支出,不能通过工资方式列支,应当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劳务费的账务处理 (1)劳务费不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按照劳务的内容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中。也就是说劳务费为那个项目服务的, 就要记入哪个项目的成本费用中。如,企业自建厂房发生的劳务费支出分录: 借:在建工程——人工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劳务费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中文名】:劳务费
【外文名】:service charge
【属 性】:个人劳动所得
【特 点】:独立性 、自由性
【税 率】:超额累进税率
【拼 音】:láo wù fèi
【释 义】: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人工费和劳务费的区别如下:
一、代表含义不同
1、人工费指的是“建筑安装工人基本工资”或“定额人工费”,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2、劳务费,也就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指的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
二、包括的范围不同:
1、人工费包括:行政管理和技术人员,材料采购、保管和驾驶各种机械、车辆的人员,材料到达工地仓库前的搬运装卸工人,专职工会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由施工管理费或营业外支出开支的人员的工资。
2、劳务费包含: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计算方法不同
:
1、人工费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2、劳务费计算公式表示为: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四、处理方法不同:
1、按照营销战略企业人工费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人工费”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
2、劳务费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
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
五、雇主义务不同:
1、人工费:人工费需要鉴定劳务合同,而劳务合同是将劳务分包给他个人,价格是多少是相互协商的,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最低的劳务费的标准。
2、劳务费:在劳动法规中,劳动法规给用人单位强制性的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要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这些社会保险,必须支付劳动者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
六、调整的法律不同:
1、人工费是需要用公司的员工为载体的,用工就需要鉴定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主要有《合同法》《民法》调整。
2、劳务费的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七、征税内容不同:
二者都要交个人所得税,但征税内容不同
1、人工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费则是个人所得税里的劳务报酬所得。
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收到劳务费收入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2、发生的劳务费支出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工资等)
3、提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注:如果劳务费不属于单位的主营业务范围,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