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当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首先不要着急,而是应该马上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他们还敢不执行法院判决,即使是被判坐牢也要还清,而不是一厢情愿的认为坐牢抵债。拒不执行判决会有什么后果?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总拖着不给钱的老赖。我算是领教了。近8年了。真是无语。身心疲惫不堪。说真心话都不想多看一眼。一要帐是威胁带恐呵。
同住一个院子。借钱是一副嘴脸。还帐又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也算是给我上了一节社会实践课。权当我人生旅途中的磨难吧。钱真是验金石。用钱能让你彻彻底底认清楚状况。看清楚一个人的本质。
原想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最后打消了念头。同住一个院子里。看清了也就看轻了。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老赖本着能拖一天是一天。可他却不知道。他在减他自己地福寿。民间有句谚语人死帐不死。。。。他欠别人的迟早都要还的。不一定是还钱。福报这种事情很难用语言文字解释清楚的。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真不知道老赖是什么心理?
追讨货款是个“千年”难题,很多情况下老赖更会合法维护自己利益――典型案例“破产不破财”!
首先要确认对方是公司制法人、非公司制企业还是自然人身份?关系到被告身份问题;
其次要了解债权是不是成立或者债权有瑕疵?比如对方在法庭上不承认收货或者提出货物质量问题的风险等等;诉讼标的额问题;
再次要了解诉讼时效是否仍在保护期限内?否则法院不支持诉讼请求!
又次,还要考虑被告的偿付能力,避免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问题,避免胜诉后长期无法得到执行的问题!
很多权利人因为判决无法被执行甚至不被支持而对法律表示出失去信心的态度,其实更多的原因是自己忽视法律规定造成证据不足或错过时机的原因造成的……
最后提一下,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案件我们团队可以提供“先代理维权,后收取费用”的风险代理(或半风险代理)服务,避免权利人造成二次伤害!
特别提示:以下案件除外!
1.法定不能风险代理的案件;
2.标的额较低的案件;
3.权利存在瑕疵的案件;
4.权利人无意支付基础维权费用的(如: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的案件。
其实吧。你碰上这样的人你也很惨。你碰到的人就和我现在差不多。。如果是真的没有钱。就只有等他有钱了你在申请法院去执行。。你可以去注意他的出行。他的消费。他平常都怎么用钱。。找他的前妻是没有用的。他前妻只要没有签字就与她没有关系。就是打官司都不会找她的。。。。所以。只能等他有钱了再去执行。只要法院受理了。他就是一辈子欠你的钱。跑不了的。
极少数、极个别、属诈骗性质,这种人可以施以刑事罪,这种人只占到百分之一不到,没有代表性,对这类人应依法严惩!
但现在百分之九十九欠债人就是破产了、还不起,所谓的“老赖”、“有钱不还”只是债权人、讨债公司编造出来的谎言,夸大事实、制造恐慌,法外施加压力的非法手段!哪来那么多“老赖”?经济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项目投资、借贷,项目利益双方与多方之间的经济结算与分配,利益纠纷与冲突怎么就一方有罪了?“失信”了?“老赖”了?这不是先边占队吗?这不是厚此薄彼吗?收益、收息、赚钱的时候就是“有信守信”!亏损破产的时候就是“失信老赖”??
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冲突是常规、常事,而打压打击另一方就不是常事,就很不简单!对创业环境破坏很大,也是欺压弱小…,必须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