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付首付只代表房产是购房人所有,婚后男方付贷款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但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如果首付不高其实可以加上妻子的名字,因为婚姻女人牺牲得更多,生孩子,怀孕,带孩子都是妻子完成的。如果你现在就防备她,跟着你除了生孩子,带孩子,失去工作,还留下一生病,而且一无所有,你是女方愿意吗?
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最后离婚一般分不到房子,倒是可以要求补偿。婚后男方还款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都该平分给女方。
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婚后男方用工资还贷,
首先结婚后,男方的一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论是男方用自己的工资还贷,还是女方还贷,这都是共同还房贷,
万一两人经营不好婚姻,婚姻走投无路了,
那么,女方是有权力向男方争取利益的,
婚后,还房贷的钱,还有房子在结婚以后的增值部分,加在一起,两人平分,
所以,不论多少钱,男方必须给女方䃼偿,
如果女方自愿放弃,那是女方的事情, 如果不放弃,男方没权利不给
看了很多人的回答,感觉都说的不够全面[呲牙]
就你提的问题,字面意思是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我认为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已经共同还款那部分你可以要求给你补偿;如果房屋升值,那你还可以针对共同还款部分占房屋总价的比例要求给你补偿,按我接触的的事例,这个比例一般都会非常的小,也就是钱不会特别多,除非房价高,还升值的特别厉害;(只要是夫妻双方关系共存的期间,购房按揭还款部分本就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
至于能不能拿到钱有三种情况:1.他有钱,直接给你;2.他不够钱给你,可以拿到一部分,再签署还款计划书;3.把房子卖了,拿到属于你的那部分钱;
你的问题还有一个隐藏起来的意思,你有顾虑会拿不到钱,我的建议是你收集好房屋的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的资料信息,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没谈妥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到时把房屋的资料给到法院,基本都会承认你们结婚期间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会判给你改拿那部分钱的[大笑]
作为一名专业法律人士,我从法律角度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有的人说可以分,有的人说不能分。
其实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对待。
男方付了首付,但是还又按揭呀。又不是全款买房。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当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就算是离婚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那么就不是你们夫妻的财产,
你是一毛钱都分不到。
但是,男方付了首付,没有付全款。
那么,按揭是谁付的,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如果婚后,按揭依然是他爸爸付的,那么,没有问题,他爸爸的房子,他爸爸付按揭,就当是婚前,男方给爸爸添钱买房。这没有问题。
如果离婚,
你依然一毛钱也分不到
如果婚后是男方付的按揭,那就有问题了,按道理来说,房子登记在他爸爸名下,但是按揭却用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去还,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这个时候,你就要和男方说清楚,要么,这个按揭算是你们每月借给男方爸爸钱,让他还房贷,如果离婚,
你可以向男方爸爸主张夫妻共同债务。
要么,你们夫妻和男方爸爸在婚内把房子的事情说清楚,就是对房子你们夫妻也有份额,因为,你们每月都还房贷,不能说这房贷是白还的,你们也要占一定的份额。你们可以写个协议,也可以要求加上你的名字,进房本。到时候,就算是离婚
你就可以主张你对房产有一定的份额,
因为房子是你们都出钱的。
如果认为我回答的对,请一定要关注我,多多转发我的答案,多多为我点赞,多多和我互动,
如果有法律问题,欢迎关注我,咨询我,给我发私信。
你省下了一半的首付款知道吗?不懂的话新婚姻法了解下!
现在的年轻人结婚,很少有愿意跟父母住在一起的,所以房子就成了婚姻当中最重要的部分!但是现在的房价一般家庭都有点承受不了,所以就出现了买房子交首付,然后还房贷的问题!
现在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有了严格的区分!以前那种离婚对半分家产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新婚姻法保证了两个人的各方面权益!所以如果你想跟未来的老公共享所有财产的话,就要在涉及到婚姻的财务问题上平等付出!
这就涉及到了买房子首付款谁交、怎么交,房产证上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名字的问题!这更涉及到万一婚姻失败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
回到这个问题上说,既然房子的首付男方已经自己掏了,如果房产证上是你们夫妻共有,你们两个人一起还房贷的话,你就相当于省下了一半的首付款!你、你的父母还不偷着乐?
因为房价太高,一般家庭单独出资都有点承受不了,现在正常的做法是小夫妻要结婚了,两家父母共同出资或者全款或者首付给孩子们买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然后剩下的钱小夫妻一起还房贷!我家女儿女婿就是这种情况!
现在的年轻人婚姻失败离婚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新婚姻法出台这方面的规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她避免了很多的矛盾,真的挺好的!
话说回来,如果男方付首付,房本上没有你的名字,那婚后一起还房贷就不对了!虽然万一离婚了法院会做主要回来你付出的部分,但是房子增值的部分好像跟你没什么关系!既然婚都结了还这么算计,真的让人很失望!这个婚结不结的也已经没什么必要了!
按照题主的说法,应该是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对方的名字,但是仍不能直接算是题主的个人财产。
1.首付款。首付款的部分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房共同偿还贷款部分。这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如签订协议等),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3.共同还贷部分。一些人对于这部分有误区,认为房产用自己一个人的工资还贷,应该属于自己个人的房产。但是根据司法判例,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为结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当然,如果题主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是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话如果离婚析产需要男方给予女方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国刑法有溯及力的是_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简答?
劳动合同履行地举证_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工作地点不一样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