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需要的材料_工伤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7:36:39 人阅读
导读:在工作中,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他人原因造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从事高危工作的人群,发生伤亡的机率更高,发生伤亡时,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属于工伤范围,...

在工作中,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他人原因造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从事高危工作的人群,发生伤亡的机率更高,发生伤亡时,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属于工伤范围,那么进行工伤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2)门诊病历本;(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一、工伤保险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才能得到赔偿。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工伤保险赔偿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然后填写一份赔偿申请表,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工伤保险的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

1、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3、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

5、份证复印件

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要的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谢邀!

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依法应该及时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给出以下流程内容以及解释:

  具体办理流程是:

  一、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二、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四、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据了解,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职工经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医疗终结期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工伤事故轻微且无需伤残评级,可不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工伤认定书》;

  二、《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三、工伤医疗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四、鉴定后有伤残等级的,需提供职工深圳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五、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六、属暴力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当时双方调解协议书。

  办理程序是:

  一、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以上材料;

  二、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

  三、工伤保险部门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作出《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该如何处理?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而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热线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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